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设有一中心四板块,涉及31个岗位。即:基层治理指挥中心;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四个板块;综合协调岗、流转督办岗、系统运维岗、基层党建岗、干部人事岗、宣传统战岗、群团服务岗、纪检监察岗、代表委员岗、财税金融岗、统计调度岗、市场服务岗、乡村振兴岗、农林服务岗、水利畜牧岗、村镇建设岗、生态环境岗、民政服务岗、社会保障岗、劳动就业岗、教育卫生岗、文化体育岗、拥军服务岗、基层治理岗、信访调解岗、法治建设岗、综合执法岗、应急管理岗、消防管理岗、人民武装岗、市场监督岗31个岗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6年年初预算数89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7.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6万元。收入比2025年增加31.71万元,主要是2025年在职基本工资调标及增加公务员1人,人员经费预算拨款增加33.03万元,公用经费预算拨款增加7.41万元;减少太平廊桥消防工程等项目预算,项目经费预算拨款减少8.73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6年年初预算数89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75.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1.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46.82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20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7.45万元。支出预算比2025年增加31.7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0.4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8.7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3.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3.04万元,比2025年增加3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7.82万元,比2025年增加40.4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职基本工资调标及增加公务员1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05.22万元,比2025年减少8.7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太平廊桥消防工程等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人代会、人大代视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集镇管理、村(社区)干部补贴、“三支一扶”人员等一般性项目及农村综合改革重点专项工作。
本单位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6.7万元,比2025年减少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5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和规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万元,比2025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公务车辆燃料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0.55万元,比上年增加7.41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上年工资性收入增加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等增加,又增加公务员1人,增加公用经费预算7.4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5.2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6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周翔;联系方式:023-71477500
附件:重庆市南川区太平场镇人民政府(本级)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