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通过法定委托或授权,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及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市、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2.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
贯彻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订辖区城市管理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组织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通过法定委托或授权,负责辖区城市管理执法的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市、区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和违规查处工作。协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止施工扬尘、扰民、干扰合法施工的行为,配合建设施工单位维护施工秩序。协同市政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脏、乱、差全面整治。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3.负责辖区内社会管理工作
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信访及维护稳定工作,开展法制教育,推进依法治街。会同有关部门对居住在辖区内的外来人员进行综合管理。开展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及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卫生保健、殡葬改革管理、计划生育、统计、人民调解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做好城市低保、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进城务工农民工等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工作。做好民兵预备役、征兵、人民防空等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防汛、防火、防震、抢险、防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4.负责辖区内社区建设工作
制定社区建设发展规划,搞好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合理配置社区资源。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组织,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动员社区单位和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兴办发展社区服务及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社区环境整治等活动和社区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科普工作,对社区居民群众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负责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市、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5.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工作
街道办事处要在做好经济发展的同时,积极为区域经济发展及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和社会环境,制定发展规划,健全市场体系,加强产业引导,培育经济组织,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二)单位构成
独立编制机构数8个,其中行政1个,事业7个(西城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西城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西城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西城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西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西城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西城街道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年初预算数2733.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33.8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84.5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117.96万元,公用经费拨款减少45.48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增加112.07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年初预算数2733.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6.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8万元,农林水支出496.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3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84.5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2.4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12.0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33.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3.87万元,比2022年增加18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1.86万元,比2022年增加72.4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政策改变公务员奖金发放方式,增加基础绩效奖,减少年度考核奖,整体奖金增加40.39万元,保险、年金、公积金增加42.1万元;事业减少1人,相应人员经费减少17.05万元;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增加14.5万元;整体定额公用经费标准降低;公务员人数减少1人,事业减少1人,公用经费合计减少45.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和事业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92.01万元,比2022年增加112.07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社区干部、本土人才补贴调标34.13万元,增加社区巡逻队员补贴6万元,平安及法治建设57.2万元,农村改厕4.2万元,困难群众救助5万元,主要用于解决村、社区干部基本生活需求,支持村、社区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人大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等重点工作。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8.2万元,比2022年减少0.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一致;公务接待费 18.4万元,比2022年减少0.4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标准及范围进一步细化,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万元,比2022年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公车使用管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03.37万元,比上年减少18.72万元,主要原因是整体定额公用经费标准降低,公务员人数减少1人导致公用经费相应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相结合,对所有预算资金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33.8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674.87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12658平方米,车辆4辆,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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