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及经办工作的通知》(南川人社发﹝2024﹞38号)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推荐与考核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职位
(一)招聘名额:乡村环境整治及清扫保洁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
(二)工作地点:金花村、金禾村、三和村。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兴隆镇户籍脱贫人口;
(二)身体健康、有敬业精神、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有较强的规矩意识、能够认可并自觉遵守管理规章制度;
(三)男女不限,女性年龄在40周岁(含)至55周岁(不含),男性年龄在40周岁(含)至60周岁(不含);
(四)有下列情况的不得列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等财政供养人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后勤管理或其他临聘岗位人员);
2.村(居)干部;
3.财政或其他部门已安排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岗位人员;
4.被人民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5.有单位参保信息和工商登记(包括在企业/个体担任法人、股东、监事)的就业困难人员;
6.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人员。
四、待遇情况
聘用人员的岗位补贴按照实际工作小时和南川区目前最低小时工资标准23元/小时(随着标准调整而变动)计算,每月工作不超过44个小时,每月补贴总额不超过1012元。聘用人员需与招用单位每年签订劳务协议,期满解除劳动关系,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上级有关公益性岗位政策变化时按新政策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6日—2026年3月30日。
2.审查资料: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脱贫人员有效证件。
3.报名地址:兴隆镇便民服务中心。
4.联系电话:023-71475008。
(二)资格审查
兴隆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包括失业登记情况,是否有营业执照、公司股东(监事)信息、单位参保、外地务工、财政供养等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情况,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对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身份信息、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者进行面试,对面试通过者予以聘用。
(四)招聘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镇政府公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兴隆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劳务协议。
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