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兴隆镇属区级直属乡镇,是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行政单位。具有社会管理职能、发展经济职能、公共服务职能、基层建设职能。
(二)单位构成。2019年独立编制机构数5个,其中行政1个,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环境保护与村建规划建设管理站、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社会保障服务所。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8.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8.71万元,比2018年增加15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9.56万元,比2018年增加121.93万元,主要原因是津补贴、在职人员年终绩效目标考核奖提标以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提标,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和事业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9.15万元,比2018年增加34.54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社区干部补贴及办公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人大会议、人大监督、乡镇工作、村级党组织活动、乡镇敬老院管理、村社区干部补贴和办公等重点工作。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36万元,比2018年减少0.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2018年减少0.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比2018年减少0.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标准、人数,公车改革后,减少公务车的使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7.3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9.1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特殊专业技术用1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 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唐 兵,电话:023-71475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