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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责任 
领导  | 
 责任 
单位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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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 
请  | 
 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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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  | 
 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  |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等。 
3.补贴结果。4.监督渠道:举报电话、地址等。  |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区2023年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川农委发〔2023〕202号)、《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南川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川农委发〔2023〕94号)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邱彬  |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兴隆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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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重庆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渝农规〔2021〕7号)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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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  | 
 强制扑杀和销毁补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强制免疫补助  | 
 1.政策依据。 
2.申报指南:包括补助对象、补助范围、补助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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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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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  | 
 高素质农民培育  |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举报电话、地址等。  |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南川农委发〔2023〕99号)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邱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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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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