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社会管理职能、发展经济职能、公共服务职能、基层建设职能。
(二)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8年有独立编制机构5个,其中行政1个,事业4个,分别为农服中心、文广站、城建办、社保所。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没有纳入本乡镇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我乡2018年度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乡镇2018年度收入总计775.37万元,支出总计775.3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90万元、增长26.60%,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增加、其他收入增加等。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乡镇2018年度收入合计775.3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62.90万元,增长26.6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增加、其他收入增加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3.89万元,占93.36%;其他收入51.47万元,占6.64%。
3.支出情况。本乡镇2018年度支出合计775.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90万元,增长26.6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增加、其他收入增加等。其中:基本支出613.42万元,占79.11%;项目支出161.95万元,占20.89%。
4.结转结余情况。本乡镇2018年度年末无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乡镇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23.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42万元,增长18.1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提标;二是人员提标后社保、医保和住房公积金标准相应提高;三是增人增资;四是一事一议项目奖补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07万元,增长28.85%。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安排人员工资津补贴调标、农村老党员生活补贴、本土人才经费、村干部补贴及办公费调标、一事一议项目、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退休补贴。
2.支出情况。本乡镇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3.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42万元,增长18.19%。一是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提标;二是人员提标后社保、医保和住房公积金标准相应提高;三是增人增资;四是一事一议项目奖补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07万元,增长28.85%。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安排人员工资津补贴调标、农村老党员生活补贴、本土人才经费、村干部补贴及办公费调标、一事一议项目、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退休补贴。
3.结转结余情况。本乡镇2018年度年末无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乡镇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9.98万元,占46.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44万元,增长20.33%,主要原因是津补贴调标增加、目标考核增加、本土人才经费增加。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95万元,占4.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8万元,增长8.38%,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调标增加、目标考核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5.88万元,占11.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6万元,增长15.24%,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调标增加、目标考核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20万元,占3.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3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25.84万元,占3.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5万元,增长8.62%,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调标增加、目标考核增加。
(6)农林水支出177.25万元,占24.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00万元,增长96.40%,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调标增加、目标考核增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增加、村社干部调资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36.79万元,占5.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2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乡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1.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4.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0万元,增长3.00%,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绩效调标增加、目标考核增加、本土人才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77.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43万元,增长54.7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乡镇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乡镇“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2万元,下降11.1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0万元,下降11.03%,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该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乡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度本乡镇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2018年度本乡镇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9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区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12.6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1万元,下降12.6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14.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招商引资和周边乡镇接洽工作等发生的接待费。接待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0万元,下降10.2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8万元,下降10.1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该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乡镇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55批次267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乡镇人均接待费52.2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乡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8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劳务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8万元,增长57.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物价上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乡镇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房屋面积1196平方米,价值37.36万元。
专用设备数量0,价值0万元,其他资产数量价值45.8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乡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乡镇对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52.74万元,无重点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乡2018年度纳入绩效评价范围的项目共15个,全年预算数总量152.74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52.74万元;全年执行数总量86.7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86.72万元。其中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66万元为2018年第二批下达计划,预计在2019年完成。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462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