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500384MB1799993C/2021-00001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南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主题分类 ]政务服务行为主题
[ 成文日期 ]2021-01-14
[ 发布日期 ]2021-01-14
[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川区区级行政许可事项动态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动态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和重庆市政府有关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要求,现将新修订的《南川区区级行政许可事项动态目录》予以公布。
各行政审批实施部门要认真做好有关取消、下放、委托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承接、监管等工作,及时跟进,严格执行。凡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实施或变相实施审批。凡承接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主动对接市级部门,制定管理办法,周密组织实施。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布的目录实施行政许可,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同时,要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其基本信息、流程图、办事指南等进行修订完善,确保线上线下一致。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南川区区级行政许可事项动态目录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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