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办企业综合窗口服务规范》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开办企业“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工作方案》,特制定《重庆市开办企业综合窗口服务规范》,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及时与市市场监管局注册许可局联系。
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办企业专项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19年12月31日
重庆市开办企业综合窗口服务规范
为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切实提高改革的获得感和体验度,按照《重庆市开办企业“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就各区县开办企业综合窗口(以下简称“综合窗口”)的设置和服务规范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综合窗口设置要求
各区县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同一窗口进出”的原则设置开办企业综合窗口,并在窗口标识牌上显示“开办企业综合窗口”,每个综合窗口均可受理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就业社保登记等所有开办事项。各相关审批部门人员全部转入后台,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座次的分配,不得在前台设置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就业社保登记等单项服务窗口。
1.窗口数量及人员、设备配备。各区县行政服务中心应根据业务量,科学合理的进行窗口设置,主城区和业务量较大的区县,综合窗口不得少于3个,其他区县不得少于2个,窗口应配备电脑(加载“综合窗口管理系统”,该系统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发)、打印机、复印机和实名办税智能终端(该设备由税务部门提供)。后台各审批部门根据各自业务需求配备充足的办理人员。
2.自助服务区设置要求。各区县行政服务中心应在开办企业自助服务区提供申办业务所需的电脑等设备。其中电脑不少于5台,主城区和业务量大的区县帮办人员不少于5名,其他区县不少于3名。挑选懂业务、作风好、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帮办员,做好现场指引服务,指导申请人下载“渝快办”手机APP,完成相关人员的实名认证,并引导申请人现场通过“一网通”平台办理开办业务。
3.办事等候区设置要求。办事等候区应提供必要的休息座椅、饮用水,方便其等候休息;设置相应宣传架,摆放相关宣传资料、办事指南,并配置自动叫号系统和电子显示屏等设备。
4.安全和保密要求。各区县行政服务中心应按照相关安全和保密要求,配备单独的保管场所用于存放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控设备,并为税控设备服务商入驻开办企业综合窗口服务专区后台提供便利。
“银行预约开户”等增值便利化服务,不纳入开办企业“综合服务窗口”业务事项。按照便民原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单独设置“银行预约开户”服务窗口。
二、综合窗口业务范围
1.提供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就业社保登记等业务咨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开办企业所需的全部申请材料。
2.对资料齐全的申请资料进行受理,并交由后台审批部门办理;对不齐全的申请资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进行补正。
3.发放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控设备,以及相关法律文书。
三、综合窗口流程规范
综合窗口根据申请人选择受理设立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和就业社保登记服务。
1.申请材料:
开办企业提交材料共计5份,相同材料、近似表单不再重复收取,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获取,材料包括: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董事、监事、经理、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4)股东主体资格证明和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5)住所材料
办理完成营业执照和刻制印章,间隔一段时间后需办理首次申领发票、首次就业社保登记的,通过“一网通”平台办理。
2.业务流程:
目前开办企业有两种申请模式:以无纸全程电子化模式为主,网上预审模式为辅,在工作中应积极推广无纸全程电子化模式。
(1)无纸全程电子化模式:
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平台填报开办企业申请信息,并通过“渝快办”APP实名认证和电子签名→市场监管部门核准通过,打印营业执照并向税务、社保、公安等部门共享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营业执照交至综合窗口保管,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登录“综合窗口管理系统”,进行签收确认→后台各单位启动印章刻制、发票准备及税控设备发行等程序→业务办理完成后,各单位分别将公章、发票及税控设备交至综合窗口→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登录“综合窗口管理系统”,进行签收确认→企业委托代理人到指定的综合窗口,进行人脸比对,签署《开办企业签收单》,综合窗口一次性发放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及税控设备。
(2)网上预审模式:
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平台填报开办企业申请信息,并通过“渝快办”APP实名认证→市场监管部门预审通过设立登记→申请人打印预审通过后的设立登记材料,签字后交至综合窗口→综合窗口核对资料齐全后,交后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并请申请人现场等候→市场监管部门核准通过,打印营业执照并向税务、社保、公安等部门共享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营业执照交至综合窗口保管,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登录“综合窗口管理系统”,进行签收确认→后台各单位启动印章刻制、发票准备及税控设备发行等程序→业务办理完成后,各单位分别将公章、发票及税控设备交至综合窗口→申请人签署《开办企业签收单》,进行人脸比对,综合窗口一次性发放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及税控设备。
以纸质材料现场申办登记的,综合窗口人员、帮办人员应积极引导申请人通过自助服务区“一网通”平台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