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南川区打造营商环境标杆城市10条措施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实施。请各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加快形成实战实效,提炼经验做法,开展宣传推广,营造浓厚氛围,切实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幸福感,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南川区打造营商环境标杆城市10条措施实施方案
重庆市南川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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