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现将《2022年南川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南川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2022年南川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二十大。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贯彻落实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规划两纲要”及我区实施方案为重点,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进一步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今年重点任务:以结构性改革作为重点,按照工作目标精准化、工作举措项目化、考核评价体系化的要求,启动并逐步推进实施全区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普法需求与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从需求侧出发,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法治需求,分层分类建立需求法治清单。从供给侧出发,创新普法工作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形成多层次、高质量的普法供给体系。健全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基层法治环境改善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倒逼增加有效、高效法治供给。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2.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理论读物。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培训,推动全区法治工作部门开展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区普法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3.多措并举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在全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宣讲、微宣讲等活动。综合使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与网络、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为抓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司法局、区法学会、区普法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二、着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4.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论述精神,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和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和宪法文化建设,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司法局、区法学会、区普法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5.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加强民法典普法视频、动漫、广播剧等普法产品的推广运用,发挥好民法典宣讲专家库作用,推动民法典宣传宣讲活动常态化开展,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法学会、区普法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6.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保、禁毒、消防、医疗等民生领域普法宣传,加大法律援助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会法等新颁布(修订)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持续加强《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普及。针对贫困弱势群体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采取警民恳谈会、群众院坝会、文艺展演、互动体验等多种形式,加强扫黑除恶、反诈骗、反赌博、反拐卖等方面普法宣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国安办、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法学会、区普法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7.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与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一个季度一个主题开展集中宣传,重点突出基层治理、法治政府建设、营商环境、社会稳定安全等领域主题普法宣传,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8.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规治党,正确把握国家法律宣传与党内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内法规落实工作机制》,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开展党内法规专项宣传,把党内法规学习纳入各级组织生活、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内容,深化拓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依托党建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普法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三、持续提升市民法治素养
9.深化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健全市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长效机制,在全区举办“讲法律”法治宣讲活动,积极培育优秀普法宣讲人才队伍。适时推动公民法治素养社情民意调查,探索建立公民法治素养评估研判体系,为进一步做好精准普法提供支撑和依据。积极参与重庆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等先进典型选树活动,引导群众崇德尚法。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司法局、区统计局、区普法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10.深化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推行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定期开展集体学法活动。深入贯彻《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严格落实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旁听庭审等制度,逐步实现全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理论知识考试与旁听庭审一体化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普法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11.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针对不同学段精选重点普法内容,做好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选聘管理等工作,持续开发法律知识及法治实践精品课程。不断完善全区国家机关普法进校园统筹协调机制,统筹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莎姐进校园”“小公民法律课堂”“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等青少年普法活动,重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整合各方资源建好用好法治教育资源库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举办中小学法治教育优质课竞赛,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五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模式。
责任单位:区教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区普法办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2.丰富群众法治文化生活。深入贯彻《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加大对法治文化产品创作的扶持力度,推动法治文艺作品纳入各类文化作品评选奖励内容,引导文艺团体和工作者创编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精品。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积极培育民间法治文艺团体,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文化基层行、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书画展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司法局、区文化旅游委、区法学会、区普法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13.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强化法治宣传设施建设,建好用好法治公园、长廊、广场和法治宣传专栏、橱窗等阵地,实现一村(社区)一法治宣传栏阵地全覆盖,内容做到每季度更新1次。做好第二批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申报工作,探索建立法治文化阵地管理使用长效机制,提高法治文化阵地使用率。强化媒体普法阵地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发挥好“法治南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普法作用,推动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传播体系,逐步形成上下贯通、同频共振的立体普法矩阵。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司法局、区文化旅游委、区普法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14.培育南川法治文化品牌。加大“法润千里 治汇广大”法治宣传品牌推广,深入挖掘本地文化中的法治元素,培育南川特色法治文化品牌,推出具有南川特色的系列法治文化产品。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在重大节庆日、新颁布施行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千万市民学法律—送法进乡村(社区)”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艺走基层。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委、区普法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五、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5.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年底前,实现全区244个村(社区)全面达到建设标准。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申报创建市级和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对创建成功的村(社区)做好两年一复核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普法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16.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深入贯彻全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和全市《关于推进重庆市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通知》,制定我区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建立全区“法律明白人”档案和名册,分层分级抓好遴选、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对照培养工作规范的新标准新要求,年底前,实现全区每个村(社区)有5名以上骨干 “法律明白人”。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强乡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助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普法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17.推进“社区(乡村)法律之家”建设。以推进法律服务职能下沉、满足群众法律需求、深化基层依法治理为目标,依托村(社区)现有基层治理和综合服务等阵地平台,探索按照“专业力量+”的模式,推动建立集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等功能为一体的“社区(乡村)法律之家”,优化工作机制,集约人力物力,发挥好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在基层依法自治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实现法律服务与其他公共服务有机融合。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18.服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入实施“枫桥经验”重庆实践,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入脑入心见实效行动。推动普法工作融入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化解机制,健全“诉调、警调、访调”等联调机制,提升预防和综合调处矛盾纠纷能力。推动法治教育常态化纳入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内容,完善全周期闭环管理机制,切实加强风险防控。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19.推进重点行业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校,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企,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培训。深化依法治网,加强互联网法律普法,贯彻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推动互联网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深化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专项依法治理,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深化公共安全、物业服务、社会保障、劳动争议、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专项治理能力和法治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教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国资金融发展中心、区法院、区工商联、区普法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六、夯实普法依法治理组织保障
20.压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持续开展年度普法计划申报评审实施工作,探索建立国家机关普法履职评议制度,推动评议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机关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制度,加强督促指导,实行动态管理。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
责任单位:区普法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21.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强化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的普法教育和释法析理。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强化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等以案释法主体责任。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案例报送推选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22.健全媒体普法联动机制。整合全区普法新媒体资源,构建以“法治南川”微信公众号为核心的新媒体普法集群矩阵,实现普法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互联互通。探索运用新技术建设“智慧普法”法治宣传平台,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形成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提升普法内容的到达量、阅读量。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普法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23.提高普法经费保障水平。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用好财政拨付的普法工作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普法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24.探索社会参与普法机制。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壮大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鼓励全体法治工作者成为传播法治精神的普法员。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附件1:2022年“法润千里 治汇广大”南川区重点法治宣传活动任务措施清单
附件2:2022年“法润千里 治汇广大”南川区季度法治宣传活动任务措施清单
附件1
2022年“法润千里 治汇广大”南川区重点法治宣传活动任务措施清单
|
活动主题 |
活动安排 |
活动 时间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
1.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理论读物 |
全年 |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 |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
|
2.利用好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与学习强国、重庆干部网络学院、党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阵地平台,广泛宣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直属机关工委 |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 ||
|
3.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培训,法治工作部门开展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 |
区委组织部、区普法办 |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 ||
|
4.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的作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宣传活动500场,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至少开展1场宣传活动 |
区委网信办、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国资金融发展中心、区工商联 |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 ||
|
5.在全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宣讲、微宣讲等活动 |
3—12月 |
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法学会、区普法办 |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 |
|
(二)宪法学习宣传 |
1.抓住“关键少数”,加大宪法学习力度,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等,让领导干部带头学宪法 |
全年 |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普法办 |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
|
2.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等法治宣讲活动 |
区法学会、团区委、区关工委、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 ||
|
3.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
12月 |
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 |
|
4.开展宪法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企业宣传活动 |
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 ||
|
5.推出宪法宣传海报、标语,依托基层普法阵地刊载、张贴;征集公益广告、微动漫、短视频优秀作品在报刊电视台、网络、移动电视等媒体,人群密集区域、主要路段、各类场所以及车站、商圈等人员密集场所播放 |
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区文化旅游委、区交通局、区国资金融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 ||
|
(三)党内法规 学习宣传 |
1.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深化拓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 |
全年 |
区纪委监委 |
|
|
2.把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纳入各级组织生活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基层党组织每年组织至少1次党章党规学习 |
区委组织部 |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 ||
|
3.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党章党规至少1次 |
区委宣传部 |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 ||
|
4.在每期主体班中至少安排1个学时专题学习党内法规 |
区委党校 |
|||
|
5.组织新闻媒体以专题报道、发表评论员文章、组织访谈、开设专栏等方式开展面向基层的对象化、互动化党内法规宣传 |
区委宣传部 |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 ||
|
6.依托党建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 |
区委直属机关工委 |
|||
|
7.在“7·1”中国共产党建党纪念日前后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
7月 |
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区委直属机关工委 |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 |
|
(四)民法典学习宣传 |
1.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 |
5月 |
区委宣传部、区普法办 |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
|
2.加强民法典普法视频、动漫、广播剧等普法产品的推广运用 |
全年 |
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 |
|
3.发挥好民法典宣讲专家库作用,推动民法典宣传宣讲活动常态化开展 |
全年 |
区委宣传部、区普法办、区法学会、区委党校 |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 |
|
4.各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民法典宣传 |
全年 |
区级各部门 |
各乡镇(街道) |
附件2
2022年“法润千里 治汇广大”南川区季度法治宣传活动任务措施清单
|
活动主题 |
活动安排 |
活动时间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第一季度 深化基层依法治理主题法治宣传 |
1.不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年底前,实现全区244个村(社区)全面达到建设标准。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申报创建市级和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对创建成功的村(社区)做好两年一复核工作 |
1—3月 |
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
各乡镇(街道) |
|
2.深入贯彻全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和全市《关于推进重庆市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通知》,制定我区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建立全区“法律明白人”档案和名册,分层分级抓好遴选、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对照培养工作规范的新标准新要求,到2022年底,实现全区每个村(社区)有5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 |
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普法办 |
各乡镇(街道) | ||
|
3.探索按照“专业力量+”的模式,因地制宜地推进“社区(乡村)法律之家”建设 |
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
各乡镇(街道) | ||
|
4.广泛发挥媒体作用,开展基层治理“五大行动”宣传活动 |
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
各乡镇(街道) | ||
|
5.开展“服务促普法 普法促服务”“春风送法律·平安万里行”“尊法守法·携手筑梦”等宣传活动,聚焦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在开展就业创业服务过程中深化普法宣传 |
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 |
区级有关部门 | ||
|
6.大力宣传贯彻《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月”系列宣传活动 |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 ||
|
7.宣传贯彻新修订出台的《重庆市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在全区开展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活动 |
3月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 |
|
8.以“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全面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主题,面向全区职工开展知识竞赛、巡讲、专项执法行动“回头看”等活动 |
区总工会 |
区级各部门 | ||
|
9.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后,开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 |
区妇联 |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 ||
|
10.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征集整理12315投诉举报的典型案例形成案例集指导全区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遴选典型案例向消费者进行宣传 |
3月 10—20日 |
区市场监管局 |
各乡镇(街道) | |
|
11.在城市管理服务主题周期间,利用公益广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组织开展主题宣传、专题培训、微视频评比、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以案释法等活动 |
3月 15-19日 |
区城管局 |
各乡镇(街道) | |
|
12.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河长制条例》等相关水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 |
3月 22—28日 |
区水利局 |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 |
|
第二季度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主题法治宣传 |
1.通过制作新闻报道、公益宣传片、普法系列短剧等方式,对行政复议、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等工作中的重要举措、亮点工作开展宣传 |
4—6月 |
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
|
|
2.在税务宣传月期间,制作系列预警短视频,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广泛开展宣传 |
4月 |
区税务局 |
各乡镇(街道) | |
|
3.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前后,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融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元素,对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加大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线索举报方式、奖励标准的宣传,推进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 |
区委国安办、区公安局 |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 ||
|
4.在“4·22”世界地球日,采取漫画、重要条款宣传、专家解读等多元形式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并在公众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上登载 |
4月22日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各乡镇(街道) | |
|
5.开展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
4月 25—29日 |
区法院、区检察院 |
||
|
6.在路政宣传月期间,开展交通运输政策法规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
5月 |
区交通局 |
各乡镇(街道) | |
|
7.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后,通过主题宣传活动、专题学习培训、网上答题活动、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文艺展演、动漫视频展播等形式开展《工会法》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 |
区总工会 |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 ||
|
8.在行政复议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参加宣传标语、短视频、海报征集评选活动,广泛收集典型复议案例,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
5月上旬 |
区司法局 |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 |
|
9.结合第35个世界无烟日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贯彻实施《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
5月下旬 |
区卫生健康委 |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 |
|
10.在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期间,通过报刊、广播、有线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方式,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防范非法集资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
6月 |
区国资金融发展中心、银保监南川监管组 |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 |
|
11.在“6·5”世界环境日,播放法治公益宣传片、普法微视频,采用图解、视频、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 |
6月5日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乡镇(街道) | |
|
第三季度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法治宣传 |
1.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报道、人物访谈等多种形式,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改革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 |
7—9月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有关部门 |
|
2.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强经济发展相关领域的普法宣传,为成渝地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 |
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
|
3.充分利用制定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开展行政检查、办理公共服务、化解行政纠纷等过程对行政相对人开展普法 |
区经济信息委 |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 ||
|
4.针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类法律风险和法律常识,邀请法学专家、法官、检察官和行业专家授课 |
区经济信息委 |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 ||
|
5.推进法治专家、执法人员、律师、普法志愿者等开展企业法治宣讲活动 |
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区法学会、区律工委 |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 ||
|
6.持续加强律师、会计、税务、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建筑、金融等行业从业人员法治学习培训 |
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国资金融发展中心、银保监南川监管组、区律工委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
|
7.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和“法治体检”两大行动,帮助企业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
区司法局、区经信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国资金融发展中心、区税务局、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区律工委,各乡镇(街道) |
区级有关部门 | ||
|
8.落实“万家商会与万家律所结对”工作,加强与商会、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主动帮助民营企业排忧解难、排患除雷 |
区工商联、区律工委 |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区小微企业家协会、区青年企业家协会 | ||
|
9.采用视频解读、专栏报道、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宣传,以创新主体为重点开展科技普法宣传,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内容宣讲相关地方性法规和优惠政策 |
区科技局 |
区级有关部门 | ||
|
第四季度 促进社会安全稳定主题法治宣传 |
1.在民政政策宣传月期间,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对民政惠民政策进行解读和广泛宣传 |
10月 |
区民政局 |
各乡镇(街道) |
|
2.在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开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进商圈、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军营、进家庭,组织协调网站、电视台、电台、报刊杂志、户外大屏等媒介集中开展宣传,发放张贴宣传教育材料 |
10月 11—17日 |
区委网信办 |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 |
|
3.加大打击跨境赌博宣传力度,举办院坝会、恳谈会,选取一批优秀的反赌博法治宣传作品向社会推广,及时在区属媒体通报跨境赌博案例 |
10—12月 |
区公安局 |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 |
|
4.结合《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出台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反诈骗等方面的普法宣传,依托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
10—12月 |
区公安局 |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 |
|
5.举行全区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
10—12月 |
区总工会、区普法办 |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 |
|
6.在“11·9”消防宣传月期间,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开展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集中宣传活动 |
11月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各乡镇(街道) | |
|
7.在全国交通安全日期间,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展以案释法、法律知识解读 |
12月 |
区公安局 |
各乡镇(街道)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站标识码:5001190010 ICP备案:渝ICP备11000302号-1 国际联网备案: 渝公网安备500119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