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二个“宪法宣传周”。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关于印发重庆市2019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普法办[2019]20号)要求,现将《重庆市南川区2019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参照本方案制定“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于11月29日下午五点前报区普法办备案。要认真总结本地本部门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情况和图文音影资料,于12月18日前报送区普法办。
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南川区司法局 重庆市南川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2019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南川区2019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制定的全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全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12月1日(周日)—12月7日(周六)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重点宣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2.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
3.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4.新中国成立70周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辉煌成就以及我区依法治区经验成效;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宣传重点内容。
四、具体安排
“宪法宣传周”采用主场活动+分设主题日方式进行。
(一)宣传周主场活动
全区“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按照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个层级分别开展1场主场活动,力争宪法宣传活动做到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确保宣传周启动有声势、有亮点,在全社会产生热烈响应和显著效果。
1.12月4日上午9:00,在区鼓楼坝广场开展一场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普法办主办)
参加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区教委、区人社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城乡建委、区规划局、区交委、区卫计委、区安监局、区水务局、区统计局、税务局、工商局、关工委法宣团、东城街道、南城街道、西城街道。(每个单位现场咨询人员2名,带本单位宣传资料,着单位制式服装)
2.在各乡镇(街道)开展一次宪法主题的“法治赶场”活动;在村(社区)开展一次“宪法进村(社区)”活动。(各乡镇、街道主办)
(二)主题日活动
根据中央关于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的有关精神,按照全国2019年“宪法宣传周”统一部署安排,从12月1日至7日设立七个主题日,分别是:宪法进企业主题日、宪法进农村主题日、宪法进机关主题日、宪法进校园主题日、宪法进社区主题日、宪法进军营主题日、宪法进网络主题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行业和地方实际,认真策划组织实施好相关主题日的全市性宣传活动,确保形成良好的宣传整体效果。
1.宪法进企业主题日(12月l日)
基本要求:将学习宪法纳入市属国有重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开展“宪法法治讲堂”“宪法专题培训”等活动,以“法律进企业”“法治体检”等形式加强企业宪法宣传教育,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法治企业建设等内容。组织参与应急管理普法知识企业专场活动。
牵头单位:区经信委、区国资委、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区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税务局
2.宪法进农村主题日(12月2日)
基本要求: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点、热点,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组织开展宪法和农业法律法规进农家、进农业园区、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农业龙头企业等主题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对农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和对农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规定。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安全行电影下乡进万村”活动,利用农村大喇叭、宣传车,行政村、劝导站宣传阵地和院坝会等宣传载体,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普法宣传。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局
配合单位:区司法局、区扶贫办
3.宪法进机关主题日(12月3日)
基本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深化宪法宣誓活动,在学习强国重庆学习平台发布宪法知识小视频,在“红岩魂”微信公众号推送宪法知识内容,在“重庆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每日一课》推送宪法知识和答题内容,以宪法知识讲座、培训等形式,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党章及党内法规,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牵头单位:区委直属机关工委
配合单位:区司法局
4.宪法进校园主题日(12月4日)
基本要求: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中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区青少年学生宪法与法治知识网络学习测评活动,实现在线学习人数达8万人次以上。
牵头单位:区教委
配合单位:区司法局
5.宪法进社区主题日(12月5日)
基本要求:将“宪法进万家”活动与“民政法规政策宣传月”活动相结合,深入开展宪法及民政惠民法规政策进社区主题宣传,充分利用政策宣讲、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宪法及创新社会治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基层民主、基层政权、社区治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界线管理、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民政法规政策。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区司法局
6.宪法进军营主题日(12月6日)
基本要求: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指导军地法官、检察官、律师到部队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属权益保障。
7.宪法进网络主题日(12月7日)
基本要求:推出“宪法进网络宣传日”融媒体报道,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依托华龙网制作与宪法相关的H5答题冲关作品,嵌入全市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实况内容,采用在线答题互动的方式推动市民宪法学习。组织区属网络媒体将全区开展的系列活动,制作成短视频进行传播。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司法局
(三)其他活动安排
一是全区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部署做好公益普法短信推送活动。(区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主办)
二是举办司法机关公众开放日活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主办)
三是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以“学宪法知识、讲宪法故事”为重点,面向全区贫困村的村民赠送宪法文本等法律书籍,在全区村(社)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大家谈的专题活动。(区司法局、区普法办主办)
四是举办“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全区企业职工学宪法网上知识竞赛,从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组织全区企业职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网上宪法知识竞赛。(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区普法办主办)
五、宣传报道
1.请南川电视台,在第二个“宪法宣传周”期间,播出“壮丽70周年、法治铸辉煌”重庆宪法网络晚会。
2.请南川电视台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在“新闻联播”节目或栏目中播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情况报道并播放宪法学习宣传公益广告。
3.请南川手机报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每天推出宪法知识。
4.请南川日报报刊在12月4日当天刊发宪法宣传公益广告(采用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统一设计制作的“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海报)。
六、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宣传宪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定不移学习宣传维护宪法,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讲好中国宪法故事,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紧密结合“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共同承担宪法学习宣传的责任,形成宪法学习宣传大格局。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相关参加单位,加强协调沟通,整合力量资源,形成宣传合力。各参加单位要主动作为,结合业务职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法治精神。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协驻南联络办、区公证处要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广泛宣传宪法。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全区各类媒体要精心策划,拿出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制作刊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充分报道宣传周活动情况和社会效果。
(三)增强宣传实效。各项宣传活动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力戒形式主义。要加强以案普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要注意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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