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普法计划
普法宣传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以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川委办发〔2018〕6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度普法计划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依法治区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区2019年度普法工作任务,抓好本部门、本系统、内部的普法工作,进一步深化环保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环保系统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环境事务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增强环境管理对象学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发展经济和保证环境安全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环境守法意识和环境维权意识,提高依法保护环境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依法履行环保部门职责,无不作为、违法执法案件发生。实现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法率、年度考试合格率100%、行政处罚案件合格率100%。
二、加强领导,继续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普法工作,继续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局党组不定期召开局党组会,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对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法律宣传培训等安排部署。二是积极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三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对涉及法律问题的重大事项在领导决策前组织法律咨询、研讨提出法律意见,为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四是按要求开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五是开展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数据统计工作。六是建立重大节日集中宣传制度。在每年的“12•4”国家宪法日“6•5”世界环境日及其他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按照区普法办公室及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的部署安排,向社会公众或特定群体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三、组织培训,加强干部企业环保法规学习
一是开展领导干部培训活动。建立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学法等学习制度,组织局领导干部参加依法行政的学习培训。
二是组织乡镇环保站所工作人员及重点工业企业的管理人员参加环保法规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乡镇街道环保站所和相应工业企业的法治意识与法治思维,要求重点监管企业自主开展各类环保法规学习培训,切实提升排污企业对环保法律法规的熟悉、知晓度。坚持将法规教育培训融入执法检查全过程,采取日常宣传和专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宣讲,结合执法办案,引导企业合法排污,强化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保主体责任意识。
三是分批次组织局领导干部及干部职工参加生态环境部、重庆市及南川区相应法律法规的培训,提升全局法治意识;组织参加全区的法治理论学习与考试,提升个人法治素养;强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四、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加强监管执法宣传。重点跟踪宣传生态环境专项工作,对企业自查自纠、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宣传报道环保与公安、林业、自然资源等各领域的政务联动,在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向当事人、执法对象和法律服务对象宣传法律法规,利用典型案例向社会公众宣传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二是加强社会宣传。结合每年的“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日,利用南川日报、手机报、电视台等媒体加大宣传,利用LED大屏幕滚动播放生态文明创建宣传口号。在人行护栏、建筑施工场地围墙等张贴宣传口号和宣传画,同时利用宣传横幅、宣传专栏、插牌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引导市民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围绕“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生态文明和环保“十进”活动。坚持印发各类环保读本。坚持开展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征订并发放各类环保法治手册。
三是借助网络媒体,拓宽宣传平台。抓好环保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及官方微信的信息发布,及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日报,《环境保护法》及新修订的《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知识,回复网民咨询和投诉、引导网络舆论,分享低碳环保生活常识,利用好各类论坛等新兴网络媒介,拓宽环保普法渠道和平台。要做好各类环保专项行动等环保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环保违法行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我局将以培养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我局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重庆市南川区生态环境局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