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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4008682202H/2023-00185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教委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系统重点普法责任清单
[ 成文日期 ]
2023-08-21
[ 发布日期 ]
2023-08-21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系统重点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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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普法内容

责任部门

普法对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广大教师、公务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广大在校中小学生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人事科牵头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人事科牵头

7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基教科牵头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职成幼教科牵头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行政审批法治科牵头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电大进修校牵头

11

国务院《信访条例》和《重庆市信访条例

安稳办牵头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公室牵头

13

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和《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

督导室牵头

以上513项,还包括根据该部法律法规制定的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牵头科室一并予以普及宣传。其他没有列入重点宣传普及目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区教委各科室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结合科室“三定”方案,开展宣传普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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