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名称 (盖章) |
木凉镇人民政府 | ||||
重点普法对象 |
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大众 | ||||
重点普法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
主要普法方式(载体、项目、活动形式) |
法治宣讲、以案释法、新媒体普法、“法律明白人”专题讲座、“小喇叭”普法 | ||||
年度重点普法 活动安排 |
序号 |
重点普法活动 |
活动内容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法治宣讲、以案释法 |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
3.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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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治宣讲 |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4.19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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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治宣讲、专题讲座 |
劳动者权益保护日 |
5.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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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律明白人”专题讲座、“小喇叭”普法 |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
5.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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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法治宣讲 |
全国“土地日” |
6.28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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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法治宣讲、新媒体普法 |
12.4国家宪法日 |
12.8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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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 |
(一)针对全体镇、村干部职工、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观看国家安全教育视频、网上学习国家安全知识,加强国家安全意识、国家安全观念、国家安全知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二)为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针对镇、村干部职工以及适龄普法对象,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营造健康、和谐消费氛围。 | ||||
分管领导 |
谭文蓍 | ||||
责任部门 |
综合信访岗 | ||||
联系人 |
陈仕明 | ||||
联系电话 |
13008360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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