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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逐项对照《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南川府办〔2023〕27号)目标任务,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我局认真梳理本单位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学习,提升业务水平
一是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抓,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定期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的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大城“细管、众管、智管、严管、人性化管理”。三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重要党内法规纳入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全体在编人员参加全区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组织理论学习法律法规8次,开展法律法规学习10次。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和网络培训活动,把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纳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树立学法用法的鲜明导向,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素养和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四是系统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一岗双责”,定期召开领导班子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重大问题,统筹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提高行政效率
规范行政监督,进一步增强城市管理透明度。一是认真按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及批评和建议的答复工作,做到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办理结束后及时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2023年,我局办理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案和提案答复满意率达到100%。二是提升数字城管案件处置力度。结合12319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运作方式,进一步优化“一线巡查”工作模式,建立并启用南川智慧城管APP软件,实行全员上街巡查机制,实时上报市政舆情案件,即时、高效处置回复案情,大力提升城市管理数字平台工作效率。
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制定并下发了《南川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通过区政府官网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2023年,共公示“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48个。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对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了换发、学习了重庆市执法监督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操作;进行本部门信息维护、执法主体维护。整理收集执法人员信息及照片。三是推动事后公示。对行政处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结果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或者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一是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记录。制定并下发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执法文书规范制作,以“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开展为契机,邀请专业法律人士对支队38名在编执法人员,112名协管人员分批次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及法律文书制作培训,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切实提升了执法人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及质量。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二是做好执法记录设备的配备。为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已采购执法记录仪43台,实现正式队员每人一台执法记录仪,规范执法工作。通过对执法记录设备的合理分配、使用,有效提升我支队执法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工作效率。三是做好执法工作存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执法工作存档制度,各执法大队专设文书人员1名,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通过专人专职方式,切实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的收集管理工作。
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制定并下发了《重大决策法律顾问审查制度》、《案件审理制度》,成立了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同时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定了经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案审委员会审理。2023年,共计召开案审会9次,审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161起,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三)严格依法执法,有效化解纠纷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审查,支队成立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职责。行政复议案件按符合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积极推行听证、专家论证参与等行政案件审议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本年度接到复议案件1起,经审核把关后案件维持,主要领导参加诉讼案件2起,败诉率为零;主持听证案件1起,认真了解当事人陈诉申辩的理由,核实案件证据、依据作出正确地行政处罚。
二是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深入梳理排查行业重大风险隐患。一是常态化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2023年,劝离人行道违法占道停车(含占用消防通道)110余起,拆除占用消防通道私设地锁2把,清理违规占用消防通道堆码货物36件。二是增强环境污染防治力度,切实减少源头污染。加大对运渣车辆车身不洁、无证运输、冒装撒漏、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严查严处露天焚烧垃圾、树叶、杂草等污染环境行为。全年巡查检查出渣工地13个,依法查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12起、未密闭运输建筑垃圾3起、未保持工地周边环境清洁20起、未保持车身清洁进入城区117起、未按批准线路清运建筑垃圾19起、未在指定区域焚烧树叶垃圾8起、在城市道路上撒漏固(流)体物质5起、未办理建筑垃圾许可3起、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2起,累计罚款13.265万元。三是及时制止修建违法建筑的行为,对违法建筑采取分类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对及时发现的违法建筑采取了停水、停电等强制措施。今年联动三个街道及乡镇人民政府巡视巡查4000余次,制止违法行为5000余起,发放法律文书1000余份并对现场情况进行跟踪处理,约谈物业服务企业15家次。消除违法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没收存量违法建筑违法收入259万元。四是常态化开展“十乱”整治,全年查处未规范设置户外广告12起、占道经营4起、乱派发物品1起,罚款1.955万元。五是加大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老年人易聚集场所、区域及其周边进行巡查监管力度,全力遏制辖区内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网络传销、非法交易数据、“二手房”买卖欺诈等行为。
(四)持续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根据《重庆市水电气等市政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将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三个部门共涉及的4个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并联办理,对于管径小于DN200至用户水表前的供水接入外线工程免于办理占道、临时占绿手续,低压电力用户用电接入外线工程办理占道、临时占绿手续可采取告知承诺制。二是市级明确了市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并联办理“一张表单”、办事指南、流程图等要素,建立了在线并联审批系统平台,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申请入口市政接入外线工程进行网上申报办理。三是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分清职责边界,目前我局权责清单事项170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7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行政处罚137项、行政强制3项。
(五)优化政务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今年市网审平台接件办理行政许可448件,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含户外招牌设置备案事项)办理748件,网上可办率达100%,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二是向企业和群众宣传“渝快办”网上办理平台和“好差评”评价,快捷查询办理进程及办理结果,通过电脑端、评价器、短信等多介质评价通道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今年共计收到2375条评价,均为满意。三是建立行政许可办理台账,及时将审批及备案事项传到相关科所队,便于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扩大抽查检查覆盖面。对失信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对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个别执法人员执法办案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个别执法领域业务,尤其是城管体制改革后新划转职责涉及的执法领域业务,学习和探索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4年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二是按照区依法办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加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力度,采取执法培训班、在线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畅通公众参与城市管理渠道,大力提升多元共治水平,营造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的城市管理工作格局。
重庆市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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