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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作要求,区局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结合南川区《2024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南川府办〔2024〕27号),对区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梳理,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和成效
2024年,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税务局工作部署要求,建强政治机关、扛牢主责主业、服务发展大局,努力为推动南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一)部门协作,助推“三攻坚一盘活”改革
根据改革工作部署,区局及时成立国企改革和政企分离改革专班工作组,通过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开展税收宣传辅导、接受涉税政策咨询、提供政策解析案例等方式,积极主动对接,及时跟进服务,助推企业改革。
一是分级分类管理,积极服务政企分离改革。对涉及政企分离改革的市级目标任务,建立“一对一”直联机制,通过电话交流、实地走访、会议调研等方式收集问题并及时解决实际困难,推动3户市级政企分离企业全面完成改革。对属于区级政企分离的目标任务,按改革路径分别推送税费政策,强化“关闭注销、止损退出”类重点宣传辅导,在办税服务厅为涉税企业提供绿色通道,助推31户区级政企分离企业改革圆满完成。
二是加强部门协同,稳步推动国企改革。积极与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南川城投公司等部门沟通协调,通过梳理政策汇编、精准推送政策、专班互联指导等方式,严格落实国企改革工作要求,稳步推动区级压减企业法人和市属重点企业瘦身健体改革。
三是积极对接跟进,助推园区开发区攻坚改革。积极对接园区开发区改革攻坚专班工作组办公室,跟进南川区园区改革工作进度,重点走访园区企业30余户次,及时收集解答涉税费问题20余件次。同时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按月监控园区企业税收变动情况,更新园区企业税收监控分析表,帮助工业园区在改革中对不同组团企业户数、经营情况、生产用工情况、税收产出等情况开展分析,助推改革任务顺利推进。
四是落实“容缺办理”,确保盘活国有资产按期推进。加强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相关单位和平台企业开展政策宣传辅导,认真落实不动产登记“容缺办理”机制,建立台账加强后续管理,确保改革工作按期推进。
(二)规范执法,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一是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区局始终坚持将干部法治教育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基石,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着力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税务干部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2024年,区局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员干部轮训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8期,组织新招录人员参与初任培训3期,参加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开办的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11班次,参加市税务局组织开展的政策业务学习15班次,自行开展执法人员全员轮训班等学习培训20余次,总参训人次达2000余人。
二是加强现有法律人才资源运用。区局现有公职律师4名,内聘法律顾问2名,外部法律顾问1名,另有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3名。通过合理调整法律人才岗位,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参加劳动技能竞赛、参与涉税费矛盾纠纷调处等,为区局依法行政保驾护航。
三是依法规范实施税务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按照《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要求,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和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制度,不断规范税务干部执法行为。2024年,实施税务行政处罚1299户次,罚款金额28.47万元,其中一般处罚20户次,简易处罚1279户次,落实“首违不罚”347户次。
四是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相关要求,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加强在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的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定期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切实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
五是持续提升税费服务效能。以基层税务所标准化建设为契机,认真规划办税服务功能区建设,深化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认真落实税费服务跨区域通办机制,持续拓展便民利企举措,优化现金征缴工作,打通社保征收、税款征收、发票代开预缴三大业务现金征缴流程。2024年,区局税费服务窗口办理业务82951笔,平均办理时长6分50秒,平均等待时长6分56秒,较2023年大幅提升。
(三)信用评定,构建系统完备制度环境
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信用体系、综合评价体系建设,认真筹划、加大宣传、畅通渠道,对于纳税人的失信行为及时提醒,对需要修复纳税信用的企业及时跟进处理,切实做好纳税信用年度评价、信用等级复评及信用修复等相关工作。2024年,区局对全区范围内符合本次评定条件的11134户纳税人进行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A级纳税人217户,同比增长189%,在评定后及时进行根据纳税人申请处理纳税信用等级复评和修复37户。
(四)动态管理,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及时发布更新区局及派出机构的权力和责任清单等数据,严格规范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公示。2024年,区局共公示准予行政许可结果等信息60次,涉及数据26633条,撤回发布税务行政普通程序处罚结果等信息46次,涉及数据21638条,定期在“信用中国(重庆)”公示纳税人信用承诺数据15万余条,及时修正错误数据,确保公示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着力创新,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对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审查与监督流程,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制度,定期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修改、废止与法规规章不协调、与上位法冲突的税务规范性文件。2024年,区局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
(六)严格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健全完善《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和《工作规则》,依法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化建设。2024年,区局通过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研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40件次,通过区局重大涉税(费)事项审理会议等方式研究审理2023年度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等事项30件次,按期审理并出具重大涉税(费)事项审理意见书11份。
(七)拓宽路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
通过内部执法监督与外部投诉举报相结合,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抓实税收执法监督与问责。利用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自主开展疑点扫描,结合市税务局推送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内部风险快速反应、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等疑点核实处理,自行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自查、出口退税领域自查等,加强对税务执法行为的监督与问责。2024年,区局开展内控平台疑点扫描14次,扫描出疑点数据37条,发现问题5个;收到市税务局推送疑点数据144条,核查发现问题33个;自行开展执法监督自查5次,发现问题9个。根据发现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全面完成整改,并依法开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八)多措并举,积极化解征纳矛盾纠纷
一是全面推进征纳互动平台上线。加强征纳互动团队建设,强化服务用语规范、业务操作知识培训,提升坐席人员服务能力,推动税费服务从“解答问题”向“解决问题”转变。2024年,区局二级征纳互动运营中心接听电话量18879个,在线咨询处理量2326个,征纳互动处理量7424个,相比2023年业务量增长19.67%,征纳互动占比率大幅提升。
二是推动服务与需求精准对接。大力推广“枫桥式”税务所经验,制定《税费争议联合调解工作指引(试行)》,设立税费争议调解室,组建由公职律师、业务骨干组成的专业调解团队,着力将涉税费矛盾纠纷处置在萌芽状态。2024年,区局完成税费争议调解30余起,完成信访案件处理49件次。
三是规范行政复议与诉讼的处理。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强化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减少信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2024年,区局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件次,已按规定期限审理终结并作出复议决定1件次;区局作为被申请人按照行政复议时限要求,积极举证并提供相关材料,应对行政复议案件2件次;作为被告参与行政诉讼1件次,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要求出庭应诉1件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为100%。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一)行政执法公示更新不及时
通过对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数据的梳理排查发现,目前执法公示平台中未能对全局获得执法资格人员信息进行全面公示,主要原因是部分执法人员虽有执法资格,但由于历史原因未获得执法资格编号,也未办理税务检查证,导致信息不全无法公示;个别新招录公务员在通过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后未及时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进行公示;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管理人员岗位调整,系统权限未及时添加,导致个别公示数据未能及时发布或撤回。
(二)税费政策宣传仍需加强
2024年,区局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整体较好,通过数据比对、自主开展精准推送任务等方式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但在精准实施税费优惠政策宣传时,“一企一策”精准宣传还有提升空间,征管系统数据填报智能化功能还需加强,少数税费优惠政策内容解读还不够清晰明确,导致部分纳税人对税费优惠政策了解不够深、不够透。
三、2025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高质量推进“三攻坚一盘活”改革攻坚
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税务局“三攻坚一盘活”改革要求,及时收集整理企业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回复处理,同时加强改革涉税费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进一步做好涉税服务相关工作,努力助推“三攻坚一盘活”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二)用好“税智法”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
有效利用“税智法”平台,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与执法运用,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对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等执法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控,及时发现具体税务事项违规行为并阻断。同时,继续加强干部法治思维提升,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等法律法规纳入必学内容,梳理日常税务行政处罚中高发问题事项,制作形成《税务行政处罚应知应会》,利用业务联学会、业务汇报会等加强行政执法业务指导,督促税务干部不断规范税务执法,提升依法执政能力。
(三)做好事前预警优化纳税信用评价服务
从重点企业和纳税信用等级A级企业入手,持续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纳税信用评价内容,保证预评结果不掉队;逐步优化服务措施和技术手段,促进纳税信用等级事后修复向事前预警转变,做好高频失分指标前置提醒服务,促进纳税信用评价机制不断完善。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南川区税务局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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