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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0年农业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1-08-17


2020年,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农业农村委的精心指导下,对标对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渝委农发〔202032号)、《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南川府办发〔202019号),借力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共同发力,围绕农业农村领域依法行政,优化农业营商环境,农业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等领域,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求,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努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确保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农资有效供应和农业安全生产,为促进我区农业农村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做出了一定贡献。现将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2021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增强重视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1.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2020年,我委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五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将法治建设工作有关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充分利用工委会、班子会,学习各项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政策文件和涉农有关法律法规,由主要领导带头学习,班子成员分别谈体会,并要求相关单位统一思想认识,认真传达学习内容,组织抓好落实。全委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深切体会到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要求开展全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工作,使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和方针更加深入到农业农村各个领域。


2.加强党的领导落实领导责任我委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进者和实施者作用,认真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按照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南川府办发〔202019号)和《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渝委农发〔202032号)工作部署,对标对表法治建设责任清单,以服务全区农业农村工作大局,以优化农业领域营商环境为落脚点,在农业领域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区农业农村委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单位普法履责主体地位,强化全委党员干部职工普法履责主体意识。在履行好农业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努力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积极承担面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责任,促进全民普法守法,努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促进我区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3.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严格坚持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为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我们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涉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三重一大”事项中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规定其范围和程序。凡涉及公众利益等重大事项的,必须事先征求意见,认真听取相关领域的专家、行政管理人员、农民代表等意见和建议,确保了重大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并明确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单位以及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二)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夯实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强农社会基础。


1.强化宪法意识遵守宪法规定区农业农村委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全区农业系统“七五”普法和年度普法的首要任务,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通过中心组学习、农业法律宣讲、典型案例宣讲、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支部主题党日、宪法主题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在全区农业系统认真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意识。


为进一步推进宪法法律进村入户、融入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我委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系统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渝农发〔2020126号)和《重庆市南川区2020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南普法办〔202017号)精神和《南川区农业农村系统2020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南川农委发〔2020162号)工作要求,从2020121日至127日在全区农业农村领域开展了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唱响宪法主旋律,共谱法治惠民曲,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日”、宪法进农业企业、宪法进农业农村机关、宪法进农业校园等宣传活动,全区农业农村领域全面动员、全域覆盖,宪法宣传活动有声势、有成效,法治乡村建设氛围浓厚。促进了我委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增强制度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截止1229日,组织宪法专题学习1期,受教育人数76人(次),参加宪法集中宣传活动1次,宪法宣传活动8次,促进了农业农村机关工作人员增强依宪依法依规履职意识。


2.深入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按照《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宣传部等8部门关于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的通知》(南川宣发〔202042号)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农业农村领域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宣传,通过抓严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民法典线上知识竞赛、民法典知识专题讲座、基层现场宣传等途径,把民法典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强化宪法、民法典宣传普及,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营造农业农村领域学好《民法典》、用好《民法典》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截止1229日,组织民法典专题学习1期,举办专题讲座1期,参加人员162人(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民法典网络知识竞赛,302人参加,参加率100%。组织民法典现场宣传活动8次,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悬挂横幅16幅(次),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200人(次)。


3.着力开展基本法宣传贯彻。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尤其是《国家安全法》、《国家监察法》、党章及党内法规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观念、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深化以“学法律、讲权力、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注重把学法与培养法治精神结合起来,促进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各方面都能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抓住关键少数这个重要群体,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律宣传。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把基本法列入农业农村工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倡导国家工作人员全面深入学习,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带头依法办事。


截止1229日,组织党内法规学习8期,受教育人数800人(次),开展典型案例宣传20场(次)。


4.扎实开展涉农法规宣传贯彻。我区农业法治宣传工作与法制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进农村、公共卫生法治宣传等活动相结合;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农资打假工作相结合;与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相结合;通过院坝会法制讲堂、法治宣传车等多种形式,以普法读本、宣传标语、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与农业农村领域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安全生产法》《渔业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增强干部职工、农业合作社(企业)、农民群众对相关法律的认识,提供了农业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充分利用高素质农民培训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培训班进行法治建设宣传,积极营造普法宣传氛围。


截止1229日,共出动宣传车130车(次),开展宣传活动16场(次),开展讲座(培训)10期,张贴悬挂标语横幅22条(幅),印发宣传资料50000余份,发送宣传短信20000条。


5.努力夯实法治培训教育基础我委努力提高全委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坚持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积极配合区法制部门开展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年度法治理论知识抽考、干部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等工作。2020年度我委组织全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治网络教育培训考,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关,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参加网络教育培训执法人员58人,参考率100%,通过率100%。组织区农业农村委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2020年法治理论网络考试和抽考,参加考试人员300人,参考率100%,通过率99.96%


(三)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区农业农村委聚焦农业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借力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深化农业放管服改革,优化农业农村领域营商环境,切实保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农资有效供应和农业安全生产。


1.深化简政放权应进必进原则,区农业农村委将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行政审批法制科,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对外提供服务,实现人员、项目、职能三集中和进驻、授权、网上运行三到位面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形成统一的10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三级四同”清单。对国家和重庆市级层面梳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等依申请办理事项,按照“四级四同”要求编制清单,规范办事指南信息要素,将事项办理情形进行最小颗粒化分解,消除办事要件和服务指南中的模糊条款。认领国家和重庆市级下放行政许可59、行政奖励1项、行政确认5项、其他权力16项、行政处罚268项、行政检查21项、行政强制23项和公共服务31项,认领率100%依申请办理类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办理类事项实施清单和办事服务指南编制率100%


2.优化服务改革。一是提升服务质效。以农业企业群众办事“少跑腿、不跑腿”为目标,按照“一网通办”要求,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梳理完善农业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将更多事项纳入“零跑腿”或“最多跑一次”清单范畴。进一步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我委办理类事项承诺时限较法定办理时限平均压缩75%;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比例达50%,其他类事项即办件比例达30%二是推进中介服务改革。大担探索推进对现存中介服务的清理,实行清单管理,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的新路子;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三是提升在线办理。按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推进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网上运行。我委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网上可办率100%;办事指南基本要素信息问题数为0。疫情期间,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和群众优先通过渝快办选择网上办事、网上咨询。接受咨询206件,办理行政许可126件。四是强化优化服务。以为农业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以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为路径,实现农业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全渝通办”。建立疫情防控期间涉农企业复产复工“一对一”联络帮扶工作机制,精简不必要的证明,最大限度优化办事流程,切实推进种子、农药、化肥、兽药等农资经营单位及涉农企业的复工复产。


3.严格行政执法。一是着力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依托“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等专项行动,着力开展种子、农药、肥料、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五大执法专项整治,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80余人次,检查农资市场120个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商户540个次,蔬菜基地、种植业主200个次。查办并结案一般程序案件共11件,共处罚金7.3万元,没收假劣农资50余公斤。调解涉农矛盾纠纷6件,挽回农户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受理举报投诉5起,并及时开展核查处理。二是着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实现动物产品安全。以开展生猪调运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种猪调运专项整治等为契机,开展执法打击,办理违反动物调运等违法案件12件,罚款25313万元。20201—12月份,排查养殖场368个,产地检疫动物61.4882万头只,抽检运输车辆168辆,批准区外市内调入生猪24500头、调入猪肉产品1000000公斤,在大有道口检查消毒运输动物及产品车辆401车次,监管屠宰生猪5万余头、牛8500头、无害化处理病害生猪1211头。三是着力渔政管理及执法。深入开展“打击非法捕捞零点行动”“中国渔政亮剑2020专项执法行动”“第一、二轮同步执法行动”“打击非法捕捞百日行动”等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执法活动,全年共开展河道巡查79次,收缴和取缔地笼、胶丝网等渔具102张。四是积极开展农机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180人(次),检查农机经营作业场所18个,办理农机处罚案件5件,其中一般程序2件,罚没款550元。


4.规范行政执法。我委按照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常用的执法文书格式和《农业执法错案追究制度》,制定了执法工作人员守则和岗位责任制,将立案申报、行政处罚审查、立案备案、执法情况统计、财务管理、票证管理、执法监督培训管理、执法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职责和权限分解到每个岗位和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告知违法条款与应受处罚相结合、处罚与申辩相结合、处罚结果与当事人见面相结合、处罚完结与及时归档相结合等措施,增强了执法办案的准确性,保证了案件文书格式、执法程序、办案流程、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的科学化、文明化、规范化,减少了行政复议的发生。20201—12月份,我委行政处罚案件中,无一案件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深化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大力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我委高度重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一个部门只设一支执法队伍的要求,整合农业系统内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行政执法职能,集中行使农业部门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设立重庆市南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隶属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三定方案已于20191231日由区委编制委员会审定批复(南委编发201992号)。目前,我委已完成农业综合执法职能的整合和人员的转隶工作。


2.突出抓好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坚持和加强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对农业执法工作的领导,加强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认真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参加政府法制部门举办的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严格实行农业执法人员执证上岗。2020年,我委以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为抓手,通过举办培训班、选派人员参加市区法制培训、聘请律师讲解等形式,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培训,重点就执法理念、案件挖掘、证据收集、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执法规范、上级通报案例等方面进行系统学习,使受训人员的法治理论水平和执法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全年共168人(次)参加市区两级法制培训及执法培训。


3.大力强化农业执法办案工作。以开展“绿剑护农”行动统揽农业执法工作,大力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必须以执法办案为主责主业的思想意识,坚决纠正不办案、办案少等突出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监管、渔船安全和渔业资源监管、农业投入品监管、动物疫病防控、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宅基地监管等专项执法活动,切实做到基础管理网格化、执法检查全覆盖、案件查处不遗漏,持续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和震慑力。依法及时移送涉嫌构成犯罪的违法案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严格执行农业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自由裁量规定,严禁执法不公、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行为。


2020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7件,罚没款9.8863万元,其中,简易程序3件,罚没款0.015万元,一般程序9.8713万元。没收假劣农资50余公斤、兽药0.025公斤。查处非法捕捞案件2起,无证驯养水生野生动物案一起;移送非法捕捞案件11起,配合公安机关查处非法捕捞案件29起,3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4.切实加强农业执法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处理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执法责任明确,执法活动可投诉、可追溯、可监督,及时纠正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简单粗暴执法、过度执法等行为。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和法制审核流程,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农业执法“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2020年,对照《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农业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农业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完善我委农业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推进我委农业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的线上公示,着力避免选择性执法;强化农业生产重点领域日常监管、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积极营造农业企业依法经营和农业领域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同时,我委积极配合市农业农村委、区司法局开展农业执法案卷评查,通过案卷评查,推动我委执法工作规范化。


2020年,全面收集辖区内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和农产品生产者基本数据。共完善采集监管对象信息520条;完善“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等相关政务信息录入工作;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完成“两法衔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等信息录入统计工作。


5.认真开展督查考核。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加大对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与工作推进的督察力度,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建立健全我委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机制,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落实普法责任制,明确了年度普法重点对象、目标、完成时限和效果评估,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将普法责任纳入我委科室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


二、2021年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整合资源,深化执法力量整合,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专注于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渔业等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建立制度,促办案责任落实。对农业执法有关的案件举报、案件受理、案件办理、案件质量考核等逐项建立制度,加大考核落实,促办案责任落实和办案质量提升。二是增强培训,促能力水平提升。通过内部案例探讨,参加上级执法培训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水平的提升。三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置慧执法终端,配备添置一批执法办案、调查取证、普法宣传的设施设备。按照人防与技防并重的思路,通过集中采购服务方式,运用无人机在重点水域巡逻检查,协助执法人员开展远程执法取证。


(四)多办案件敢于担当履好职。以涉及民生安全的农业投入品、人畜共患传染病、十年禁渔,宅基地、农机安全等领域为重点,多办案,办大案,办好案,构建良好的农业生产经营秩序,实现十九大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从农业源头为市民消费绿色、生态、安全、健康的农产品提供保障,努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夯实的基础。


(五)做好农业法规宣传规划。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区普法办工作要求,做好农业农村领域八五期间农业政策、法规宣传普法规划,将各项惠农政策实实在在地落实到广大农村,发挥惠农政策的最大作用,努力做到最大范围的农业政策、法律法规普及,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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