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1年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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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农业农村领域依法行政,优化农业营商环境,农业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等领域,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共同发力,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求,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努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1年全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1年,我委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内容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充分利用工委会、班子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政策文件、涉农有关法律法规。主要领导带头学习,班子成员分别谈体会。委属各单位统一思想认识,认真传达学习内容,组织抓好贯彻落实。全委党员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要求开展全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工作,积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业企业、进农业合作社、进农户,使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和方针更加深入到农业农村各个领域。截止1231日,开展中心组学习5场(次),委属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学习21场(次),人员600人(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9场(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6幅、挂图3张。

2.加强党的领导落实领导责任我委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年终述职,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进者和实施者作用。按照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南川府办发〔202114)工作部署,对标对表法治建设责任清单,在农业领域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区农业农村委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单位普法履责主体地位,强化全委党员干部职工普法履责主体意识。

3.切实开展党内法规工作。不折不扣抓好《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推动各项制度落实落地。一是加强条例学习教育,深化党员干部认识理解;二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农业农村工作有章可循;三是深化条例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有关工作。

截止1231日,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2次,参加人员63人(次)。

(二)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努力夯实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社会基础。

1.强化宪法意识遵守宪法规定区农业农村委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全区农业系统年度普法的首要任务,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通过中心组学习、农业法律宣讲、典型案例宣讲、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支部主题党日、宪法主题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在全区农业系统掀起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意识。促进了我委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增强制度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截止1231日,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宪法2期,受教育人数61人(次);委属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共计19次,受教育职工600多人(次)。促进了农业农村机关工作人员增强依宪依法依规履职意识。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区普法办“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我委20211129日至125,在全区农业农村系统开展了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日”、宪法进农业企业、宪法进农业农村机关、宪法进农业校园等宣传活动,全区农业农村领域全面动员、全域覆盖,宪法宣传活动有声势、有成效,法治乡村建设氛围浓厚。活动期间,我委机关集中组织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1、《宪法》专题学习1次,参加人员59(次),出动农业执法和技术人员22人(次),开展现场咨询17();悬挂标语横幅9(次),挂图6张,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开设《宪法》培训班1期,参加学习人员120人。

2.着力开展基本法宣传贯彻。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尤其是《国家安全法》、《国家监察法》、党章及党内法规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观念、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深化以“学法律、讲权力、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注重把学法与培养法治精神结合起来,促进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各方面都能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抓住关键少数这个重要群体,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律宣传。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把基本法列入农业农村工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倡导国家工作人员全面深入学习,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带头依法办事。

3.深入宣传贯彻实施乡村促进法。《乡村振兴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以“乡村振兴”命名的法律,填补了乡村振兴领域的立法空白,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为持续抓好乡村促进法学习宣传,掀起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热潮,着重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开展专题学习。把《乡村振兴促进法》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配发《乡村振兴促进法》单行本等学习资料,作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必修课程。二是丰富学习方式。通过贯彻实施开展座谈会、组织专家解读、举办专题培训等形式,推动干部群众深入理解法律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三是广泛宣传宣讲。将《乡村振兴促进法》纳入党史学习教育“进农村”宣讲的重点内容,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推动农民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4.持续深化民法典宣贯持续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农业农村领域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宣传,通过多形式宣传,把民法典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强化宪法、民法典宣传普及,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营造农业农村领域学好《民法典》、用好《民法典》的良好氛围。截止1231日,组织民法典专题学习1期,举办专题讲座1期,参加人员100人(次)。组织民法典现场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单3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00人(次)。

5.扎实开展涉农法规宣传贯彻。结合法制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进农村、公共卫生法治宣传等活动,多形式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长江保护法》《农业法》《畜牧法》《渔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新修订)》等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

截止1231日,共出动宣传车150车(次),开展宣传活动18场(次),开展讲座(培训)6期,张贴悬挂标语横幅18条(幅),印发宣传资料50000余份,发送宣传短信20000余条。

6.努力夯实法治培训教育基础努力提高全委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坚持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等工作2021年,组织区农业农村委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2021年法治理论网络考试,参考人员316人,参考率100%,通过率100%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营造农业农村法治化营商环境

1.深化简政放权,打造便利的市场环境。

(1)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区农业农村委行政许可项目和服务事项已全部进驻政务大厅,并派出两名工作人员常驻政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一站式”审批模式。深化推进内部审批架构及职能整合优化,形成“大厅之外无审批”的审批机制,杜绝体外循环,提高现场办结率。认领国家和重庆市级下放行政许可53项、行政确认5项、其他权力11项、行政处罚288项、行政检查16项、行政强制24项和公共服务30项,认领率100%。依申请办理类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办理类事项实施清单和办事服务指南编制率100%

(2)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编制操作规范的《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办事服务指南》,公开工作审查机制,推进行政审批专用章,一站式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围绕“为民、务实、便捷、高效”这一主题,开通政务服务网上、手机APP办理渠道,落实了专人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业务协同工作推进联网审批,实行审批信息共享,推进网上办事和网上咨询,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在线审查。我委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网上可办率100%。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和群众优先通过“渝快办”选择网上办事、网上咨询。截止20211231日,接受咨询270件,办理行政许可105件。

2.优化政务服务,打造高效的政务环境。

(1)推进审批流程优化。梳理完善农业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将更多事项纳入“零跑腿”或“最多跑一次”清单范畴,进一步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信息要素,消除办事要件和服务指南中的模糊条款。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对办事群众和业主做到“一口受理、全程服务”。截止20211231日,我委办理类事项承诺时限较法定办理时限平均压缩90%;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事项达92%,其他类事项即办事项达36%,全程网办事项达100%

(2)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主动公开日常服务审批事项、收费标准、资料目录、办事流程、办理地点等,实现了群众“事先准备、一趟办结”的便民服务目标。加强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保垒,实现数据信息互联网共享,建设高效运行的服务型农业。

截止1231日,我委办理拖拉机驾驶证初次申领9件,拖拉机驾驶证到期换证31件,补办拖拉机驾驶证3件;拖拉机注册登记4台,拖拉机安全检验10台,拖拉机转移登记1台,拖拉机注销1台。办理动物防疫条件许可38件,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1件,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2件。在承诺期内按时办结率达百分之百,办事群众满意率达到百分之百。

3.积极推证照分离,及时完成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并向社会公布。截止1231日,认领区级中介服务事项1项,向社会公布1项。

4.加强执法监管,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农业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着力避免选择性执法;加强与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动,强化农业生产重点领域日常监管、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积极营造农业企业依法经营和农业领域安全稳定的良好环。2021年,动态完善我委农业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推进我委农业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的线上公示。

(2)推进“互联网+监管”。全区农业领域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行业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完成率达100%,监管信息归集率达100%,投诉举报处理率达100%,协同监管响应率达100%

2021年,全面收集辖区内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和农产品生产者基本数据。共完善采集监管对象信息567条;完善“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等相关政务信息录入工作;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完成“两法衔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等信息录入统计工作。

(四)健全体制机制,持续提高农业农村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1.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严格坚持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为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我们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涉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三重一大”事项中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规定其范围和程序。凡涉及公众利益等重大事项的,必须事先征求意见,认真听取相关领域的专家、行政管理人员、农民代表等意见和建议,确保重大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并明确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单位以及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2.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发严格把关,确保文件的合法、合理,促进依法行政。积极开展地方性法规制定配套规定清理工作,切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工作任务。

3.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执法工作人员守则和岗位责任制,将立案申报、行政处罚审查、立案备案、执法情况统计、财务管理、票证管理、执法监督培训管理、执法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职责和权限分解到每个岗位和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告知违法条款与应受处罚相结合、处罚与申辩相结合、处罚结果与当事人见面相结合、处罚完结与及时归档相结合等措施,增强了执法办案的准确性,保证了案件文书格式、执法程序、办案流程、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的科学化、文明化、规范化,减少了行政复议的发生。积极配合市农业农村委、区司法局开展农业执法案卷评查,通过案卷评查,推动我委执法工作规范化。

20211—12月份,我委行政处罚案件中,无一案件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1期,评查案卷23卷,送审市农业农村委、区司法局行政案卷评查8卷(次)。

(四)坚持执法为民,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农业农村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设立重庆市南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隶属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集中行使农业部门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2021年,已完成农业综合执法职能的整合和人员的转隶工作,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政委已全部到位

2.突出抓好农业执法队伍建设。成立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支部,加强党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建工作与执法工作深度融合,着力提升执法能力,着力建设公正廉洁的执法队伍。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微型党课、干部培训等活动推进执法队伍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通过举办培训班、选派人员参加市区法制培训、聘请律师讲解等形式,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教育和能力提升,严格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

2021年,组织全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网络教育培训,参加网络教育培训执法人员58人,参考率100%,通过率100%;邀请法律顾问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专题讲座1期,参训执法人员26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区两级法制培训及执法培训共193人(次)。

3.大力强化农业执法办案主业。大力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必须以执法办案为主责主业的思想意识,坚决纠正不办案、办案少等突出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监管、渔船安全和渔业资源监管、农业投入品监管、动物疫病防控、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宅基地监管等专项执法活动,切实做到基础管理网格化、执法检查全覆盖、案件查处不遗漏,持续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和震慑力。

截止1231日,理行政处罚案件53件,罚没款20.6292万元,其中,简易程序2件,一般程序51件。其中,查处假劣农资案件7件,罚没款总计8.3万元,查处种植业农产品案件3件,罚款0.29万元;查处动物检疫违法违规案件12件,罚款9.8292万元;查处非法捕捞行政案件10起,罚款2.16万元,配合司法机关办理非法捕捞刑事案件9起;查处农机违法案件3起,罚款0.05万元,其中,简易程序2起,罚款0.02万元,协助公安办理变型拖拉机道路违法68起,罚款1.2万元;查处未批先建、少批多占等违法占地建房案件等18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8件。

4.切实加强农业执法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处理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执法责任明确,执法活动可投诉、可追溯、可监督,及时纠正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简单粗暴执法、过度执法等行为。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和法制审核流程,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农业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强化农业生产重点领域日常监管、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5.认真开展督查考核。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加大对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与工作推进的督察力度,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将普法责任纳入我委科室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编制受到限制。《土地管理法》修订后,农村宅基地行政执法纳入了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执法体系,职能职责增加,但是,编制数及执法人员并未增加。我委向区编办申请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三定职责中增设宅基地行政执法职责,并申请增加人员编制时,区编办以上级部门的三定职责未将宅基地执法纳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因此,不予增设职能和增加人员编制。目前,我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编制28人,未达到市级要求的30人最低配备要求。

()部门间行政执法职责有待理清。一是关于面源污染的行政执法。按照中央关于执法体制改革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将农业以及国土、海洋、水利、林业等部门的生态和环保方面的执法权整合至生态环境部门,《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整合后,由生态环保部门“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相关部门不再行使上述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其他部门不再保留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涉及政府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渝府发〔201846号)精神,原有法律法规中规定由农业主管承担的生态和环保方面的执法条款,在法律法规尚未修改的情况下,原有相关条款现在应由划入职责的生态环境部门承担。目前,区编办已将农业面源污染的监管职责划转到了区生态和环保局,但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依然承担着农业面源污染的相关执法。二是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执法。《土地管理法》修订后,涉及农村宅基地执法的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并未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自承担的职责具体化,因此,在没有与《土地管理法》配套的法规、办法及政策解释的进一步明确下,部门间对宅基地的行政执法职责未达成一致共识,未形成工作合力。

(三)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在具体执法工作中,监督机制还存在一定不足,机构监督、新闻媒体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还没有真正发挥。

三、2022年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建议

(一)完善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二)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建立制度,促办案责任落实。对农业执法有关的案件举报、案件受理、案件办理、案件质量考核等逐项建立制度,加大考核落实,促办案责任落实和办案质量提升。二是增强培训,促能力水平提升。每月开展业务素质培训工作,通过内部案例探讨,参加上级执法培训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水平的提升。三是加强装备建设。加快执法服装的采购,进一步配置一批执法办案、调查取证、普法宣传的设施设备。

(三)做好普法规划。做好农业农村领域八五期间农业政策、法规宣传普法规划,努力做到最大范围的农业政策、法律法规普及。


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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