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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3-04

2023年,区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农业农村委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对标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聚焦农业农村领域依法行政、营商环境优化、农业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等工作,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夯实法治宣传教育基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1.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内容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利用工委会、班子会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政策文件、涉农有关法律法规。由主要领导带头学习,班子成员分别谈体会,委属各单位统一思想认识,认真传达学习内容,组织抓好落实。全委党员干部职工自觉运用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要求开展全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工作,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际成效,努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委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营商环境、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稳粮保供、粮食安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统筹、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进者和实施者作用,认真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区府办《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川府办〔202327号)要求,对标对表法治建设责任清单,以服务全区农业农村工作大局,以优化农业农村领域营商环境为落脚点,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各单位履责主体地位,强化全委党员干部职工履责主体意识,努力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积极承担面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责任,努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建设。

    1.深化简证放权。我委行政许可项目和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一站式”审批模式,统一对外提供服务,实现人员、项目、职能“三集中”和进驻、授权、网上运行“三到位”,形成“大厅之外无审批”的审批机制。2023年,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28件。在承诺期内按时办结率达百分之百,办事群众满意率达到百分之百。

    2.优化审批流程。对标兽药准营、农药准营、畜牧养殖准营、动物诊疗准营“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服务,认真梳理“一件事一次办”办理环节,归并、压缩,形成“一件事一次办”新的办理流程;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全力推动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全面推行集成服务。

3.提升服务质效。梳理权力、规范标准,建立联办机制、规范办事流程、简化申报方式、完善办事指南,将更多事项纳入“零跑腿”或“最多跑一次”范畴,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让事项“一目清”。

    4.提升在线办理。严格按照市级部门相关要求,严格比对、反复修改,规范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事标准、申报表格(空白表和示例表)等内容,让办事群众对事项及流程一目了然。积极引导涉农企业、群众优先通过“渝快办”选择网上办事、网上咨询。

    5.强化优化服务。围绕兽药准营、农药准营、畜牧养殖准营、动物诊疗准营,以为农业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强化优化服务。一是梳理事项清单,推行上门办、告知承诺省心办,群众由“多次跑动”变为“一次办”。二是实行容错受理机制,对申请材料基本齐全,存在可修改补正瑕疵的,予以先行受理,现场审核时一次性补齐,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三是推实助企纾困。明确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要求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办好一件事”,积极推行种子、农药、饲料、兽药、动物诊疗等方面高频事项集成化办理,主动为企业提供指导服务,实打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6.加强证后监管。一是加强行政审批事项跟踪落实和后续监管,着力推进农业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避免选择性执法;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机六类重点产品,强化农业生产重点领域日常监管、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积极营造农业企业依法经营和农业领域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二是强化“互联网+监管”。完善“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等相关政务信息录入工作;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两法衔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等信息录入统计工作。

    (三)健全依法行政体制机制,推实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1.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涉及公众利益等重大事项的,必须事先征求意见,认真听取相关领域的专家、行政管理人员、农民代表等意见和建议,并明确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单位以及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2.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文件的合法、合理,促进依法行政。对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按照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积极开展地方性法规制定配套规定清理工作。

3建立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顾问1名,统一为委机关和委属各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参与行政决策、重要投资建设项目、涉访涉诉案件处理等涉法事务处置工作作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确保重大决策事项均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4.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我委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处罚结果、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建设项目公示等政务信息。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业农村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全面建设。

    1.深化行政执法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区府办《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区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川府办〔202359号)精神,按照赋权范围强化法定责任履行,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和业务指导,主动帮助乡镇(街道)解决执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推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交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工作。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工作。一是制定执法工作人员守则和岗位责任制,将立案申报、行政处罚审查、立案备案、执法情况统计、财务管理、票证管理、执法监督培训管理、执法文书档案管理等职责和权限定岗、定责、定人。二是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告知违法条款与应受处罚相结合、处罚与申辩相结合、处罚结果与当事人见面相结合、处罚完结与及时归档相结合,增强了执法办案的准确性,保证了案件文书格式、执法程序、办案流程、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的科学化、文明化、规范化,减少了行政复议的发生。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中国(重庆)和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实行慧执法实时办案审批制度,通过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无人机等设备,对行政执法过程中所有行为通过文字、照片、视频等方式逐一进行记录,确保所有行为都有据可查,有法可依;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一案一卷一审”制度,充分发挥单位法律顾问作用,讨论和研判每宗在办案件。四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卡》使用,保证“一案一卷一卡”。五是开展农业执法案卷评查。积极开展农业执法案卷评查,通过案卷评查,推动我委执法工作规范化。2023年,我委组织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一期,评查案卷16卷。行政处罚案件中,无一案件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能力。一是针对“农管”舆情,及时组织召开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教育整顿动员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农业执法人员根据自身工作岗位情况,从强化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思想认识方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参与重庆干部网络学院、法治教育网、网上法治理论知识学习等培训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三是开展11期执法案例交流和1期案件评查活动,通过交流评查,提升案卷质量。四是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及乡镇工作人员分板块开展农资识假辨假、农村宅基地管理、动物检疫常规知识等业务培训。

    4增强行政执法效能。一是突出党建引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党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党支部书记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把执法工作作为党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坚持党建工作与执法工作深度融合,着力提升执法能力,着力建设公正廉洁的执法队伍。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以党员为骨干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好“三个表率”。二是突出知行合一,增强行政执法效能。党员干部充分利用一线执法、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入基层及时解决群众在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机、渔政、宅基地执法等方面放映的线索问题,运用现场办案系统,实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中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模式化、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带入化、文书制作和打印现场化,有效提升执法效率,及时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并树立爱农业、爱农民、严执法的良好形象;利用执法支部集体学习的机会,开辟每月一案、以案释法等特色学习板块,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执法典型案件交流活动,交流执法心得,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党员谈心谈话,将“党建+执法”深度融合,提高党建对执法工作的感染力、渗透力。

  5行政执法工作成效。2023年,以“春雷”行动、“零点”行动、“砺剑”行动、“清源”行动、“红牌”行动等五大专项执法行动为统领,出动执法人员1890人次,检查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1450家次,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26件(其中,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执行案件2起),罚款到位13.05218万元;排查农村违法建房线索69条,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10000余平方米;现场制止露天秸秆禁烧行为80余起,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13份,督导乡镇34个;完成变型拖拉机清零218台次,到目前变拖清零完成率91%;协助市农业执法总队、区公安机关办理案件11件,收缴非法渔具35根,没收假劣农资25公斤。全年执法办案取得实效,圆满完成市级对区县下达的案件考核指标

   6行政执法亮点成效。一是创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2023年,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被农业农村部命名为第五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名执法人员获评市级行政执法办案能手,3名执法人员获评市级行政执法骨干。二是十年禁渔取得实效。2023年,巡查禁渔河道1350公里,检查行政相对人376家次,收缴鱼竿35根,聘请1名退捕渔民专职开展禁钓劝导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与万盛区、巴南区、武隆区、贵州省桐梓县签订跨区跨省交界共管水域打击非法捕捞联合执法长效工作机制协议,开展禁渔联合执法检查40次。三是拓宽监管渠道。通过“慧执法”平台登记违法线索28条,处置28条,处置率100%,使用“慧执法”平台开展现场检查547次,出动执法人员1326人次,发现涉嫌违法案件线索13条,使用“慧执法”平台办理案件25件,办结17件;监督抽检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共202批次,其中农药30批次、兽药2批次、肥料3批次、畜禽产品15批次、水产品30批次、果蔬产品122批次,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五)聚焦基层社会治理,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夯实普法依法治理基础。一是积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以司法局认定的“法律明白人”所在家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返乡创业人员等人员所在家庭为重点,优选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490户,市级部门认定并授牌490户,全区实现每村(涉农社区)有2户以上学法用法示范户。二是强化农业综合执法人员与示范户结对。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与490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开展涉农行政执法案件以案释法、以案说法25场次。三是积极创建市级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以党建为引领,以法治教育强根基,以产业发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抓手,将曾经远近闻名的“后进村”大观镇金龙村打造成为全市首批市级农村学法用法宣传教育基地。     

2.妥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关注土地承包经营确权、宅基地审批、种粮直补、农业执法等方面矛盾纠纷,将其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稳妥办理“互联网+督查”平台交办的涉农重点问题线索,积极推动解决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属实、诉求合理、具备解决条件的政务咨询投诉,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反馈。2023年,受理“互联网+督查”政务咨询投诉9件,办结9件,规定时限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100%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综合执法能力有待提升。一是学习不够。2023年支队人员变动较大,退休退岗、借调转岗、内部轮岗人员较多,执法办案数量、处罚金额较去年均有所下降,转岗轮岗人员还需进一步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和实操能力训练。二是遗留问题较多。农村宅基地建房监管历史遗留问题多,执法难度大、处罚决定执行困难;变型拖拉机注销报废后落实“闭环管理”要求不到位,安全隐患未真正消除;露天秸秆禁烧及违法垂钓行为涉及面广、点多,乡镇无相关执法权,及时整治和查处难。

    (二)政务服务工作有待强化。一是政务服务平台与业务专网没有对接并联网使用,审批所需的申请材料两网同录、重复提交,影响网上审批效率。二是行政审批事项跟踪落实和后续监管不够,存在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

                                                                   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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