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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工作要求,努力锻造司法行政队伍新气象、新活力,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聚焦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
一是认真履行区委依法治区办统筹职能。筹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完善《全面依法治区考核实施细则》,扎实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二是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100项指标全部通过市级实地核查,在全市排名靠前,顺利迎接了市级法治建设实地督察。组织起草《南川区“最差行政效能乡镇(街道)大家评”实施方案(试行)》。三是科学谋划工作实施方案。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细化落实到《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6个方面24项任务。明确将“健全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等内容,纳入《南川区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
(二)围绕职能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5次、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全面清理1次。对13件拟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提出意见建议70余条。二是推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细化出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决策后评估等6个配套制度,在全市率先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公开发布,完成14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三是抓好行政复议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切实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作用,综合纠错率达76%。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7件,办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61件,实现零败诉。四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着力推进区乡两级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协作,印发《关于建立区乡两级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协作、监督机制的意见》,厘清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权限。对重点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针对性开出5份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22份问题清单并强力督促整改。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集中评查86宗行政处罚案卷,查摆4个方面11个突出问题并在全区通报。五是积极参与重大涉法事务处置。审查重大招商引资合同99件,出具法律意见540条,涉及标的765.97亿元。参与楠竹山森林公园权属争议、金山煤矿关闭赔偿事宜等重大涉法事务27件。指派律师参与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协助“拔”“钉子”36件。
(三)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新增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目前全区全国和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分别达到4个、58个,居全市前列。二是完善大调解格局。推进区社会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建设,制定完善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运行模式。创新建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明确属于化解范围的8类案件,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2件。各级调委会调解矛盾纠纷1.3万余件,其中疑难矛盾纠纷6358件,调解成功6212件,成功率97.7%。三是特殊人群管理规范有序。规范接受矫正对象,严格矫正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采取给予警告处分和提请收监执行等措施。严格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制度、风险出入库管理制度,对重点刑释人员与所属乡镇街道一起开展风险研判并纳入风险库。无“两类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事件发生。四是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活动,推行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度,实施公证“加速、三优、代跑”三项服务。法律服务执业人员办理公证案件1777件,办理司法鉴定案件542件,代理民事刑事案件2478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76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654.33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推进顺利、发展较好。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还需进一步推动落实,创新能力有待加强等问题。2022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和推进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监督体制。与区纪委协同优化“最难办事科室群众评”机制,强化整改督促和结果运用;加强行政执法过程监督,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与有关单位通力配合推进实施“最差行政效能乡镇(街道)大家评”项目。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督导、培训,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扩大行政复议案件听证范围,着力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和公众参与度。三是抓好特殊人群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和教育帮扶;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十个一”工作制度,根据刑释人员实际,制定个性化教育帮扶方案,加大对刑满释放人员心理干预和辅导。四是进一步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加强社区“法律诊所”建设;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深化公证减证便民“三项”服务;探索推进普法工作“供给侧”改革,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走进人民群众”等活动,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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