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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市级有关要求和我区具体部署,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建立《南川区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及统计法律法规常态化学习制度》,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干部职工会议学习内容,引导全区各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统计造假的极端危害性,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邀请市统计局领导为2023年南川区管副职领导干部进修班学员开展统计法治理论专题辅导讲座。以经济普查为契机,全年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培训20余场次,发放宣传画、宣传公告6万余份,投放宣传视频彩铃6万次,发送手机短信5万条。
区统计局全年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及干部职工会集中学法5次。组织1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全区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集中组织单位干部参加2023年度干部法治理论知识网上考试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抽考,参考率、合格率达100%。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狠抓“双随机、一公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认真履行统计部门职能,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工作。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开展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33家,责令整改2家,警告并罚款1家。
(三)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持续推动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重庆祥永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区统计局法律顾问。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全市统一行政处罚文书规范和文书模板,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依法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教育等方式。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聚焦统计改革发展、统计信息发布、统计社会服务等重点,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等载体,发布统计数据,对相关数据做好解读,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切实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3年,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统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做到对统计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事业发展。
(一)切实加强对统计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充分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局长办公会、干部职工会等多种方式,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时研究解决统计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严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强化工作监督,及时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二)进一步强化学法用法制度。大力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组织实施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充分利用统计法治宣传月并结合经济普查工作等重大节点进行普法宣传,积极开展《统计法》进党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统计法治良好舆论氛围。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涉及统计改革及人、财、物等重大决策事项方面,坚持遵循依法决策原则,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建立统计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4年,区统计局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全力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
(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纲要》《规定》。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切实履行推进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局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其他负责人要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二)创新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创新拓宽渠道,抓住领导干部和调查对象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全面加强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宣传,努力营造统计法治良好环境。
(三)认真履行统计监督职责。深入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对标国家统计局、市统计局相关要求,持续完善各项制度,积极推进督导检查、数据核查、双随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转交转办、移交、举报案件,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处理,全面营造良好统计生态。
重庆市南川区统计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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