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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根据《2022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南川府办〔2022〕27号)文件要求,我委严格贯彻执行,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委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著作的学习贯彻,制定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辅助读物的学习阅读计划,组织职工定时定点集体学习,同时要求职工利用闲暇或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做到组织学习有记录、学习过程有笔记、学习之后有体会的学习机制。真正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中。
(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我委党组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委年度工作计划,与单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并用好法律顾问,强化法制审核,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三)优化营商环境,持续简政放权。一是优化审批效率。推行网上“不见面”审批,全年受理办结网上审批申请293件,办结率达到100%。提升行政效能,限时办理项目施工许可40个;二是推行联合验收。实行竣工联合验收制度,压缩事项50%、压减办结时限42%,完成联合验收项目31个,打通项目建成投用前的“最后一公里”;三是落实惠企政策。征收1.76亿元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26个项目配套费2.33亿元,缓缴5个项目配套费1932万元。通过“三减一提”措施,设立小低项目专窗,为9个小低建设项目节约资源、资金和时间,推进营商环境领域改革。
(四)持续强化市场监管,提升服务质效。运用“互联网+监管”手段,持续推进涉企信息和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切实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制,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将建设领域管理范畴内的企业注册登记信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信息上传到信用平台。开展在建项目诚信评价,2022年,我委对全区62个在建工程(含靠前服务项目,其中房建57项、市政工程5项)进行了6轮256次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行为评价打分。在质量诚信评价中,最高得分93.28,最低得分74.03,平均得分为84.92;在安全诚信评价中,最高得分93.13,最低得分74.12,平均得分为80.39。
(五)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我委成立了区住房城乡建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内设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定期召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统一思想,凝聚合力,助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有效推进。
(六)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核台账,定期清理存量规范性文件,对已审核的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对发现不符合清理标准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废止;部分内容与清理标准不一致不衔接的,要予以修改;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
(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查”的准则,各文件起草科室(单位)先征求意见,再进行初步审查,然后由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查,经过合法性审查合格后的文件方可提交上会材料,召开党组会进行集体审议,文件印发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2022年,我委共印发规范性文件3件,备案3件,备案率100%。
(八)严格落实决策程序。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并及时动态调整。
(九)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决定。严格履行重大决策过程中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性规定,切实落实对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的合法性审查机制。
(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明确法律顾问职责,严格法律顾问选择的标准,聘请责任心强、专业能力突出的律师进行合作,制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法律顾问与科室工作对接机制,提供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的便利条件。法律顾问积极参与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同时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专业优势,降低诉讼和复议风险,提高效率。2022年我委行政复议8起,结果均维持;无诉讼产生。
(十一)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按照我委机构改革职能科室设置的实际,我委全面实行了查处分离的执法处罚模式,对于一般违法行为采取简易处罚,对于确需纳入一般程序办理的案件严格依规程推进。同时强调科室之间的联动工作,将执法工作的惩处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效统一,切实规避机械执法。
(十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一是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案审委员会的通知》(南川住建发〔2019〕124号)要求,不定时召开案审委员会对案件进行集体讨论,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二是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执法过程中,全程录像或拍照,做到执法留痕,确保执法过程的真实性、公正性。三是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卡制度。我委根据《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卡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本着对行政相对人负责的态度,在受理行政执法案件或首次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执法文书时,将行政执法监督卡送达行政相对人,自觉接受监督。四是发挥法律顾问制度作用。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五是行政处罚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罚款票据专人管理,负责罚款票据的领发和保管,并建立罚款票据的管理账本,使用统一格式的缴纳罚款通知书,对我委作出处罚决定的一律要求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上缴财政专户。在执法责任制方面积极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将执法责任明确到具体岗位或人。
(十三)改进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积极探索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依法实施柔性执法,依法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教育、指导约谈等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的运用,努力做到法理相融、宽严相济。
(十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为加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的执法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委坚持“标本兼治,整顿与规范并举”的原则,严肃查处住房保障和建筑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坚决杜绝随意性执法,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开展日常执法工作。2022年,简易处罚28起,罚款2.7万元;一般立案调查13起,罚款42.7668万元,全额收缴到位。
(十五)强化执法监督。深入开展执法问题摸排调研,制定问题清单和措施清单,坚决纠正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健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和行政执法批评建议处理机制。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禁无证执法,并定期对执法证件进行清理,完善执法人员档案信息。落实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积极参与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十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本部门机构职能、权责清单、办事流程、服务指南和诉求方式。加大政务主动公开力度,推进审批信息公开,今年以来共依法在南川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策法规、重点领域、审批结果、案件处理结果等各类政务信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利用政府网站、大厅宣传栏等方式主动向社会群众公开行政审批举报监督电话,拓宽群众监督渠道。
(十七)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积极参与现场旁听庭审,增强法治意识和应诉能力。加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人员专业能力培训,着力解决“出庭不出声”的问题,有效降低行政诉讼败诉比例。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内容,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十八)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落实诉访分离制度。深入实施“枫桥经验”南川实践十项行动,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联动。深化“诉调、警调、访调”对接机制,推动完善调解、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机制。2022年共处理网上信访件128件。
(十九)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根据全区“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执法普法联系点制度。进一步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在深入了解社情民意的基础上,按需安排好各自侧重群体的普法活动,坚持普法与服务相结合,扎实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加强“以案释法”,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建设领域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是对于建筑相关企业的管理人员,我委在每次召开大会的时候,都会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作为一项常规内容纳入会议议程,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增强大家的法治观念。同时利用日常监督检查、技术交底及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从业人员法治意识。二是对于一线作业工人,我委利用下雨天到建筑工地进行与他们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法规宣传,同时也利用日常工作检查进行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让建筑工人知晓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三是对于一般城市居民,我委利用3月法治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鼓楼坝广场设立集中宣传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开信。同时开展进小区、社区宣传,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媒体报道、滚动字幕、宣传视频滚动播放等形式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把与老百姓生产生活的密切相关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作为主要宣传内容。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监管方式需进一步改进。由于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对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在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创新不够,导致监管方式还较为单一,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科技手段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监管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行政执法能力需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还需加强。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与落实“三项制度”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在执法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依然存在。
(三)执法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在我委的行政执法人员中法律专业人员占比偏低,从事一线执法的行政执法人员缺乏法律相关专业人员。
三、2023年目标举措
2023年,我委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以继续提升群众满意度为主要任务,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法治政府组织领导。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机制,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建委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二)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建设。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深做实,促进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保障行政执法决定合法适当。探索“教科书式执法”“综合检查”,推广运用非现场执法以及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等执法机制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柔性执法手段方式,实施包容审慎执法等执法方式。
(三)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体执法人员在积极学习业务知识的基础上,始终把保持政治正确放在首位,自觉在德能勤绩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同时通过加强培训、整合资源等手段,有效充实工作力量,提升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管理,确保建委所有行政执法岗位的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100%。
(四)丰富专业领域普法形式。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专业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日”“法律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多用身边的实际案例给大家以案说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进行普法工作。
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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