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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委按照《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南川府办〔2023〕27号)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全力推进依法行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依法行政的新要求。根据上级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体系要求,我委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基础上,制定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认真对照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抓好整改推进提高,在全委形成依法行政的高度自觉。
(二)推进数智赋能法治化,实现依法行政条理化。一是推出建筑工程管理核心业务架构图,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审批、监督、验收,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建筑工程行政执法8项二级业务,细化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安全现场勘验等具体业务事项;二是住房保障核心业务架构图。进一步明确城镇住房保障、村镇建设、房地产开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4项一级业务,细化公租房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房地产资质开发办理等8项二级业务;三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核心业务构架图。进一步明确缓堵保畅、城市内涝、管线综合管理3项一级业务,细化总体统筹调度、城市道路建设、停车场建设、内涝风险监控、内涝险情处置、防涝能力提升等10项二级业务。广泛应用数字技术,深层次推动数据共享、流程再造、机制重塑,大幅提升整体智治水平。
(三)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安全质量监管历来是我委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质量安全执法工作是我委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通过“市场行为专项整治”“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秋冬季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等活动,采取突击检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坚持“标本兼治,整顿与规范并举”的原则,严肃查处住房保障和建筑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全民依法办事的法制观念。同时强化我们依法行政意识,坚决杜绝随意性执法,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开展日常执法工作。2023年,简易处罚42起,罚款3.85万元;一般立案调查15起,罚款10.62万元,全额收缴到位。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一是持续做好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完成网上受理审批申请373件,快递邮寄办理41件,办理初步设计审批5个,办理施工许可52个,办理竣工联合验收71个,办理小型低风险项目3个,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满意度100%。二是落实落细工程项目惠企政策。我委今年配套费征收共计2.1亿元,完成全年配套费征收2亿元目标,并把配套费征收作为改善营商环境重要抓手,严格执行工业建设、公共服务、住房保障、房屋开发等优惠政策,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渝建〔2022〕38号)等相关规定,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共计办理配套费缓缴1.39亿元。
(五)持续强化市场监管,提升服务质效。运用“互联网+监管”手段,持续推进涉企信息和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切实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制,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将建设领域管理范畴内的企业注册登记信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信息上传。
(六)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文件动态清理制度。我委成立了区住房城乡建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内设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定期召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统一思想,凝聚合力,助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有效推进。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核台账,定期清理存量规范性文件,对已审核的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对发现不符合清理标准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废止;部分内容与清理标准不一致不衔接的,要予以修改;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
(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查”的准则,各文件起草科室(单位)先征求意见,再进行初步审查,然后由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查,经过合法性审查合格后的文件方可提交上会材料,召开党组会进行集体审议,文件印发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2023年,我委共印发规范性文件1件,备案1件,备案率100%
(八)严格落实决策程序。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并及时动态调整。
(九)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履行重大决策过程中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性规定,切实落实对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的合法性审查机制。
(十)提升依法决策能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群众所需、企业所想、基层所盼,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旁听庭审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决策能力。
(十一)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执法权限下沉。根据要求,我委确定了东城街道、西城街道、南城街道部门赋权包片联系人。全面实行查处分离的执法处罚模式,对于一般违法行为采取简易处罚,对于确需纳入一般程序办理的案件严格依规程推进。同时强调科室之间的联动工作,将执法工作的惩处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效统一,切实规避机械执法。
(十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执行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一是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案审委员会的通知》(南川住建发〔2019〕124号)要求,不定时召开案审委员会对案件进行集体讨论,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二是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执法过程中,全程录像或拍照,做到执法留痕,确保执法过程的真实性、公正性。三是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卡制度。我委根据《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卡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本着对行政相对人负责的态度,在受理行政执法案件或首次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执法文书时,将行政执法监督卡送达行政相对人,自觉接受监督。四是发挥法律顾问制度作用。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五是行政处罚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罚款票据专人管理,负责罚款票据的领发和保管,并建立罚款票据的管理账本,使用统一格式的缴纳罚款通知书,对我委作出处罚决定的一律要求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上缴财政专户。在执法责任制方面积极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将执法责任明确到具体岗位或人。
(十三)强化依法行政监督。深入开展依法行政问题摸排调研,制定问题清单和措施清单,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健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和行政执法批评建议处理机制。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禁无证执法,并定期对执法证件进行清理,完善执法人员档案信息。落实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积极参与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十四)大力提升行政应诉实效。组织参与现场旁听庭审,增强法治意识和应诉能力。加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人员专业能力培训,着力解决“出庭不出声”的问题,有效降低行政诉讼败诉比例。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内容,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十五)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本部门机构职能、权责清单、办事流程、服务指南和诉求方式。加大政务主动公开力度,推进审批信息公开,在南川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策法规、重点领域、审批结果、案件处理结果等各类政务信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利用政府网站、大厅宣传栏等方式主动向社会群众公开行政审批举报监督电话,拓宽群众监督渠道。
(十六)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及涉诉工作。持续开展行政复议“以案促改”专项行动,用好行政执法常见问题或典型案例。同时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专业优势,降低诉讼和复议风险,提高效率。2023年涉及我委行政复议3起,行政诉讼1起。
(十七)优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落实诉访分离制度。深入实施“枫桥经验”南川实践十项行动,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联动。深化“诉调、警调、访调”对接机制,推动完善调解、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机制。2023年共处理网上信访件395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切实履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委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中心组理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党组会传达学习市、区法治会议精神3次,职工会集中学习法律法规5次,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坚持以法治精神为引领,落实依法行政和服务群众。将干部是否依法行政作为党建课题予以充分讨论,彼此查摆问题,相互监督整改。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监管方式需进一步改进。由于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对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在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创新不够,导致监管方式还较为单一,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科技手段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监管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行政执法能力需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还需加强。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与落实“三项制度”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在执法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依然存在。
(三)执法队伍建设力量需进一步加强。目前在我委执法队伍中,实际参与执法工作人数较少,法律专业人员占比偏低,执法队伍的建设速度远低于逐渐增加的执法需求。
四、下一步打算
2024年,我委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以继续提升群众满意度为主要任务,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继续做好“八五”普法宣传。我委将按照“八五”普法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开展领导班子学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抓好全体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采取宣传板、宣传物品等方式,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观念,做到依法行政,组织开展“八五”普法阶段性总结和全面评估工作。
(二)加强法治政府组织领导。继续发扬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委工作的重要位置。
(三)进一步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按照重大事项管理办法,对于涉及工作的重大事件,坚决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决策严格按照程序推进,避免一言堂。对凡是需要出具的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双重审核制度,进一步提高合法性审核质量,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为我委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四)创新依法行政的方式。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深做实,促进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法适当。探索“教科书式执法”“综合检查”,推广运用非现场执法以及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等执法机制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柔性执法手段方式,实施包容审慎执法等执法方式。
(五)丰富专业领域普法形式。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专业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日”“法律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多用身边的实际案例给大家以案说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进行普法工作。
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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