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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峰岩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以“法治赋能基层治理、法治保障民生福祉”为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现将峰岩乡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工作主体,层层压实责任。发挥党对一切工作的核心领导作用,统筹、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深化理论学习,提升法治素养。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学法6次。落实“逢会学法”“会前讲法”制度,组织村干部法治培训10期,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专题讲座4场,覆盖干部群众200余人次。组织29名在编干部参加2025年度法治知识理论考试,通过率达100%,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
(三)规范权力运行,提升行政效能。一是推进履职事项清单规范化。严格落实履职事项清单制度,明确峰岩乡基本履职事项清单、配合履职事项清单,并通过乡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深入推进我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建设。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将惠民政策、群众办事指南、办理流程等在公开栏进行公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焦点图片26条,政策文件1条,财政预算、决算9条,其他政府信息7条,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等有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基层政务信息71条,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机关简介等信息。
二、聚焦重点任务,提升法治建设质效
(一)规范行政执法,筑牢公平正义防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台账,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乡村治理等重点领域执法实行全程音像记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乡8名执法人员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通过率达100%。不定期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排查食品药品、消防安全、农资市场等领域风险隐患,全年未发生违法执法、执法不当事件,执法公信力持续增强。
(二)深化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学法氛围。一是更新各村法治宣传专栏内容,在各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置“法治图书角”,配备常用法律法规书籍。利用村级广播、微信群等载体,定期推送法律法规资讯、普法动态等内容,让法治文化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二是开展精准化普法宣传活动。围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宣传活动15场次。针对农村老人、妇女、青少年、返乡务工人员等不同群体,开展“定制化”法治讲座4场次,全年共计发放各种法治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200人次。
(三)健全纠纷化解机制,筑牢基层稳定屏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乡-村-社”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建立“每日摸排、每周研判、限期化解”工作机制,对婚恋家庭、邻里纠纷、土地流转、劳务争议等重点矛盾实行领导包案制。2025年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24件,成功化解324件,化解率达100%,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三、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一)法治专业力量薄弱。乡、村法治工作队伍中,工作人员法治专业知识欠缺、业务能力有待提升,难以满足复杂的法治建设需求。
(二)普法宣传精准性不足。普法宣传仍以“大水漫灌”为主,针对老年人、青少年、企业经营者等不同群体的个性化需求调研不够深入,分众化、精准化普法产品供给不足,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的观念尚未根本转变。
(三)基层依法治理效能有待提升。部分村村规民约实用性、可操作性不够强,法治与自治、德治融合不够紧密;“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基层法治治理的内生动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推进我乡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建立,严格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工作,推进依法治乡战略实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依法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充满活力的自治机制,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继续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规范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三)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建设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法治政府,按照“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以及“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需赔偿”的原则,建章立制,做好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四)不断深化普法教育。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监督,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深入学习宣传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连的法律法规。
重庆市南川区峰岩乡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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