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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楠竹山镇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全镇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及时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3次,研究解决合法性审查、执法规范化等难点问题,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深化法治学习。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治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学法研讨4次,实现党委扩大会议会前学法常态化;组织镇村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治培训4期,覆盖120余人次,3名持证执法人员全部完成年度法治教育学习。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建立“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牵头、各部门落实”的责任传导机制,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一是严格决策流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制度。全年未发生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情况,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二是强化法治保障。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全程参与重大决策、合同审查、纠纷调解等事务。三是拓宽参与渠道。搭建“代表委员+群众代表+行业专家”多元参与平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重大行政事项调研、执法检查、项目验收等工作,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提升决策公信力。
一是整合执法力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领域执法力量,组建1支综合执法队,构建“综合查一次”运行流程,有效解决基层执法“多头跑、重复查”问题。二是严格规范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处罚等环节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组织3名执法人员考取行政执法证,实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全覆盖,开展执法业务培训4期,重点规范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内容,杜绝违规执法、趋利性执法现象。三是优化执法方式。聚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集镇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11次,查处违规行为4起,推行“预警提示+限期整改+依法处罚”阶梯式执法,兼顾执法力度与温度,未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强化普法宣传,厚植法治文化土壤
一是精准开展普法。以“八五”普法终期评估为契机,落实“一月一主题”普法要求,围绕宪法、民法典、反诈、安全生产、土地管理等重点内容,针对涉农群体、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等不同群体,定制差异化普法“菜单”。全年开展“法律赶大集”“民法典进万家”“法律进校园”等主题活动2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超8000余人次。二是创新宣传载体。构建“线上+线下”普法矩阵,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渠道,推送普法短视频、图文解读50余条,受众超1.2万人次;线下升级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村级宣传栏等阵地7处,打造沉浸式普法场景,通过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法治院坝会、“村村通”广播等接地气的形式,推动法律知识融入日常生活。三是培育法治骨干。选拔村支“两委”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组建“法律明白人”队伍45人,开展专题培训3期,提升基层普法和矛盾调解能力;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5户,以点带面激发群众学法用法内生动力,打通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四是创新法治宣传载体,联合区林业局、区检察院、涪陵区法院等部门,将综合普法课堂搬到山间林地,在田间地头开设“森林防火法治现场课”“生态环境保护乡村讲堂”,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见的案例,播撒法治种子。此项寓教于景、润物无声的普法实践,得到了《南川发布》《听南川》及《重庆法治报》等多层级媒体的关注与报道,让法治精神与田园稻香交织交融,筑牢了乡村振兴的法治根基。
一是健全矛盾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镇—村—网格”三级调解网络,整合司法所、派出所、巡回法庭等力量,建立“综治中心+法庭+村组+网格”四级联动解纷模式,推动“调解+司法确认”有序衔接。全年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42件,成功化解341件,调解成功率达99%,有效防范“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二是规范重点群体管理。建立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员“分类建档、精准施策、动态管控”机制,对52名登记在册重点人员开展定期走访、心理疏导、就业帮扶等服务,全年未发生脱管、漏管及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共享法庭”建设,依托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村规民约修订等一站式服务,全年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件;指导7个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剔除不合规条款12项,提升基层自治法治化水平。
一是强化多元监督。构建“党委监督+纪委监督+社会监督”协同体系,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察1次,整改问题1个;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依法公开财政预算等信息40余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畅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和网络举报平台,畅通信访诉求表达渠道,全年受理群众投诉举报11件,办结率达100%,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三是深化述法评议。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法治度,年末组织班子成员、村(社区)负责人开展述职述廉述法评议,围绕依法决策、履职执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形成“述、评、改”闭环机制。
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发挥“头雁效应”,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统筹谋划、亲自部署、靠前指挥。一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4次,带头参加法治培训和普法宣传活动,重大决策前主动征求法律意见,重大执法事项亲自督办把关,带动干部职工形成尊法学法、依法履职的自觉。二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报告和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亲自协调推动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信访积案化解等关键工作,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三是强化督促整改,严格落实述法评议制度,对法治建设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亲自督办整改落实,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确保整改闭环,倒逼法治履职提质增效。
部分镇村干部法治意识不强,决策时存在重经验轻程序、“拍脑袋”决策的现象,基层干部培训多以业务实操为主,法治专题培训频次低、针对性弱,面对复杂法律问题时应对能力不足。主要原因在于法治教育培训机制不够完善,对法治思维培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普法形式仍以传统发传单、挂横幅为主,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适老化、无障碍普法服务供给不足,对快递员、电商从业者等新业态群体普法覆盖存在盲区,线上普法内容的互动性、吸引力不够。原因在于普法资源有限、创新手段不足,对特殊及新兴群体需求的精细化调研和响应不够及时,未能形成常态化精准普法机制。
乡镇执法队伍存在力量薄弱,部分岗位存在“一人多岗”现象,执法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与新时期执法要求尚有差距;执法信息化建设基础薄弱,与上级部门执法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深度和即时性不足,影响执法效率。主要原因在于基层执法保障力度不足,信息化投入有限,专业化培训和考核激励机制不够健全。
乡镇对专业法律人才吸引力不足,公共法律服务经费投入有限,村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难以满足群众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等多元需求,尤其是在商事纠纷、物业纠纷等专业领域,法律服务支撑不够。原因在于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资源整合能力不足,专业人才引育留用机制不健全。
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调整完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细化责任清单,强化督查考核,对法治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治度,丰富学习形式,开展“法治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全年组织专题学法研讨不少于4次,推动干部法治思维和履职能力显著提升。
对照2026年施行的《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全面推进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化培训,开展“执法技能大比武”“案例研讨”等活动。加大执法信息化投入,搭建上下级执法信息共享平台,提升执法协同效率;聚焦“九小场所”、土地流转、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执法,杜绝执法不规范问题。
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丰富线上普法内容,制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短视频、情景剧;线下深化法治阵地建设,新增法治文化示范点2个,针对特殊群体和新业态从业者开展“定制化”普法服务,全年开展精准普法活动不少于30场次。加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队伍建设,完善培训和激励机制,推动基层法治骨干主动参与普法宣传和矛盾调解。
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土化实践,完善“镇—村—网格”三级调解网络,整合网格员、法律明白人、志愿者等力量,组建专业调解队伍,重点提升商事、物业等领域纠纷化解能力。加强与法庭、司法所的联动协作,健全“调解+司法确认”衔接机制,全年矛盾纠纷化解率保持在97%以上。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大专业法律人才引育力度,充实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推动村法律顾问常态化进村服务,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完善多元监督协同机制,强化党委监督、纪委监督、社会监督联动,加大法治建设专项督察力度,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优化举报平台功能,对群众投诉举报实行“接诉即办、限时办结”,提升群众满意度。深化述法评议制度,扩大述法覆盖面,将村负责人纳入述法范围,形成全员抓法治的良好氛围。
重庆市南川区楠竹山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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