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政局、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渝应急发〔2021〕3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宣传,严格执行,切实推动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重庆市南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主办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站标识码:5001190010 ICP备案:渝ICP备11000302号-1 国际联网备案: 渝公网安备500119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