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规定,你公司提交的南川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编码:5001199217XKCK20201216012026508423)和《南川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2),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南川区东城街道花山居委会6组花山公园,工程属新建项目,该水土保持方案属补办方案。项目新建地下停车库的同时,将花山公园广场提档升级纳入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33hm2(13277.25m²,其中6584m2为此次用地许可批复新建地下车库占地,6693.25hm2为花山公园改造提档升级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为20489.30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35.14 m2,地下建筑面积19754.16 m2。绿化面积0.54hm2,绿化率为40.63%。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地下三层车库和地上配套公建、管理用房、公厕、广场以及绿化景观。项目总占地面积1.33hm²(13277.25m²),全部为永久占地,无临时用地。总挖方量为11.03万m3,填方量为2.03万m3,余方9.00万m3,余方全部运往南川东胜新嘉南矿山渣场,运距约8.5km。本项目已于2019年4月开工,2020年10月完工,总工期19个月;总投资10808.1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7316.88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三)由于原地貌无可剥离的表土资源,表土保护率不予取值。同意防治目标确定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四)同意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33hm2。
(五)原则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六)原则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原则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在开展监测工作时应进一步完善优化。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经审核,该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298.25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281.31万元,新增投资16.94万元。主体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38.31万元,植物措施费243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费3.08万元,独立费用1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85892万元。(本项目其中6693.25hm2属于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根据《重庆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该部分可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额为0.93716万元,还应缴水土保持补偿费为0.92176万元)。
四、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三)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五)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此复。
附件:1.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 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
2021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南川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区县 |
南川区 | ||||||||||||
项目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1.33hm2,总建筑面积为:20489.30 m2,地上建筑面积为:735.14 m2,地下建筑面积为:19754.16 m2。绿化面积0.54hm2,项目绿化率为40.63%。总计容建筑面735.14m2,容积率0.055。 |
总投资 (万元) |
10808.1 |
土建投资 (万元) |
7316.88 | ||||||||||||
动工时间 |
2019年4月 |
完工时间 |
2020年10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0年 | ||||||||||||
工程占地(hm2) |
1.33 |
永久占地(hm2) |
1.33 |
临时占地(hm2) |
0.00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11.03 |
2.03 |
/ |
9.00 | ||||||||||||||
国家或省级重点防治区名称 |
乌江赤水河上中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岩溶低山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微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²) |
1.33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a) |
500 | ||||||||||||||
土壤流失流失预测总量(t) |
63.20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59.51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 ||||||||||||||||
防治 目标 |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防治 措施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项目建设 防治区 |
主体设计: 雨水管网415.60m; 排水暗沟长392.10m 方案新增:无 |
主体设计: 景观绿化0.54hm2。 方案新增:无 |
无 | ||||||||||||||
投资(万元) |
主体设计:38.31 方案新增:0 |
主体设计:243.00 方案新增:0 |
0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298.25(新增16.94) |
独立费用(万元) |
12.00 | ||||||||||||||
监理费(万元) |
0 |
监测费(万元) |
3.08 |
补偿费(万元) |
1.86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市南川区郁景水土保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市南川区城市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陈作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张琳 | ||||||||||||||
地址 |
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隆化大道12号(总商会大厦)1幢2-17-4 |
地址 |
南川区西城街道渝南大道 传媒中 心14楼 | ||||||||||||||
邮政编码 |
408400 |
邮政邮编 |
408400 | ||||||||||||||
联系人及电话 |
吴珍奎18875482366 |
联系人及电话 |
夏鑫钰15310086403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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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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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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