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50038432241680XR/2021-00280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南川区卫生健康委
[ 主题分类 ]卫生
[ 成文日期 ]2021-09-23
[ 发布日期 ]2021-09-23
[ 体裁分类 ]行政处罚
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9月行政处罚信息摘要公示2
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9月行政处罚信息摘要公示2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 名称 |
处罚对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 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 依据 |
执法 主体 |
处罚时间 | 备注 |
1 | 南卫医罚〔2021〕11号 | 南川区刘均内科诊所工作人员未佩带工作标牌上岗案 | 南川区刘均内科诊所 | 92500119MA5YHRB706 | 南川区刘均内科诊所1名工作人员在上岗期间未佩带载有诊所名称、本人姓名、职务、职称等真实执业信息的标牌。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 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1.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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