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50038432241680XR/2022-00075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南川区卫生健康委
[ 主题分类 ]卫生
[ 成文日期 ]2022-05-25
[ 发布日期 ]2022-05-25
[ 体裁分类 ]行政处罚
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信息摘要公示
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信息摘要公示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对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依据 | 执法主体 | 处罚时间 | 备注 |
1 | 南卫医罚〔2022〕3号 | 重庆仁博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重庆仁博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 91500119MAABTAW39Q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 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2.05.10 | |
2 | 南卫医罚〔2022〕4号 | 南川区许素华内科诊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案 | 南川区许素华内科诊所 | 92500119MA5YXWN27P | 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药品处方。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 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2.05.10 | |
3 | 南卫传罚〔2022〕3号 | 南川区许素华内科诊所未执行《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案 | 南川区许素华内科诊所 | 92500119MA5YXWN27P | 1.未执行《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的规定;2.未执行《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的规定;3.未将损伤性废物放置于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密闭的容器内。 | 通报批评;警告;罚款 | 1.通报批评;2.警告;3.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2.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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