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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432241680XR/2023-00313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卫生健康委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信息摘要公示
[ 成文日期 ]
2023-10-17
[ 发布日期 ]
2023-10-17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信息摘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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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处罚对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处罚依据 执法主体 处罚时间 备注
1 南卫传罚〔2023〕10号 南川区王氏中医诊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密闭容器内案 南川区王氏中医诊所 92500119MAABNX756H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 1. 警告;2.罚款。 1. 警告;
2.罚款贰仟元整
(小写:2000元)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2.《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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