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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哪些人员子女可享受优惠入学政策?

日期:202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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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金山英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区内工作的外籍专家及烈士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参照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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