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严格执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补助的通知》要求,所有收取的课后服务费和延时保育费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或提取管理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儿童等)实行费用减免,切实减轻家庭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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