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部门街道 | 政务新媒体矩阵
登录 注销 注册 无障碍 适老版 智能机器人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政策问答库>选择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日期:2025-04-10
答: 1.《重庆市生育登记服务表》;2.结婚证; 3.夫妻双方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簿;5.前配偶死亡医学证明;6.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7.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展开菜单
南川慢直播
智能机器人
微信
我要留言
适老版
收起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我要写信
主办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站标识码:5001190010 ICP备案:渝ICP备11000302号-1 国际联网备案: 渝公网安备500119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