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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发布日期: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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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是哪些?

在南川区内实现下列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员:

1)为自然人及其家庭(近亲属除外)提供孕产妇新生儿照护、婴幼儿照护、饮食服务、保洁服务、老人照料、病人陪护的家政服务人员。

2)个体工商户雇工(夫妻关系除外)。

3)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区域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的商贩(取得营业执照人员除外)。

4)网约车驾驶员。

2.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是多少?享受期限有多长?

养老保险补贴按照补贴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2/3计算,医疗保险补贴按照补贴年度我市最低档缴费的2/3计算。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3.申请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重庆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3)申请补贴月度就业凭证:

家政服务员、个体工商户雇工出具就业情况说明;商贩提供申请补贴月度进货凭证或者经营图片复印件(图片标准A4纸);网约车驾驶员提供从业资格证、车辆运输证和补贴时段出行服务记录。

4.什么时间申请?申请地点在哪里?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灵活就业人员还需办理补贴备案登记)后次年起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可前往登记就业地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申请上一年度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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