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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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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经济困难的失能和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对象有哪些?

答: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中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具体包括: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失能老年人和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中的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不含前述失能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问:如何申请经济困难的失能和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答:()申请。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审核和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 材料后,派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并组织民主评议,并进行公示。经审核和公示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区县(自治县)民政局。

    ()审批。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批准。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问:申请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特困人员供养证)、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医院诊断证明、残疾人证(第二代)等证 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写《重庆市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

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集中供养的特困供养人员可由其所在供养机构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申请办理。

问:申请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特困人员供养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写《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委托代理人申请的同上一条。

问: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可以为社区内的老年人提供哪些服务?

答: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一般设置生活照料、托养护理、医疗康复、休闲娱乐、文化教育、人文关怀和运营管理等功能区域;社区养老服务站一般设置助餐、康复、阅览、娱乐等功能区域,有条件的还设置有日间照料床位。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提供人文关怀、健康体检、数据采集、信息资讯、紧急救助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上,根据功能定位,以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个性化养老服务。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重点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老年教育、文化体育、短期托养、长期照护、家庭照护培训、养老需求评估等社会化服务;社区养老服务站重点提供文体娱乐、日间照料和居家上门等服务。

问: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可享受哪些税费优惠政策?

答: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免征契税。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问: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建设补贴:市级对符合条件拥有自有房产、新增床位5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10000元建设补贴,对符合条件租赁房产(租赁期5年以上)、新增床位2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5000元建设补贴。

()税费优惠:

1.养老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2.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3.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收入,按照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

4.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5.用水、用电、用气等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6.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鼓励水、电、气安装服务企业和有关经营性单位对养老机构实行收费优惠。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养老机构,与国内投资者设立的养老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问: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是如何分级的?

答: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划分为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和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叶级评定,各分一、二、三、四、五个等级,级数越高,表示养老服务机构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方面的综合能力越强。

问: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组织程序有哪些?

答:养老服务机构三、四、五星()级评定由市民政局按养老服务机构申请、资格审查、资格公示、组织评定、结果审定、结果公示、公告和发证的程序组织实施。区县民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域内养老服务机构申报等级为一、二级的评定工作,负责申报等级为三、四、五级的养老服务机构资格初审工作。

问: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证书(牌匾)有效期是多少?

答:等级标志的有效期为三年(自颁发证书或牌匾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前6个月可向区县民政部门申请重新评定。等级 评定有效期满后未再申请评定的养老服务机构,原评定等级自动失效 。

问:养老机构预收费限额是多少?

答:养老机构对单个老年人收取的养老服务费原则上按月收取,特殊情况可以预收,预收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养老机构对单个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过该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月服务费的6倍,且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会员费单人收取金额不得超过本机构最高月养老服务费收费标准的6倍。

问:如何开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

答:结合村情实际,单独或合并设立村级互助养老点,建立老年人信息服务台账,组织开展互助养老服务活动。建立农村老年人建档结对互助照护制度,整合老年协会、社工志愿服务等力量,依托村级互助养老点,实行邻里互助。探索完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居家照料、定期上门巡访探视、家政保洁、精神慰藉、救助救援等服务项目。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组织和队伍建设,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助老员、组建养老志愿服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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