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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3-09
需要的资料: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相关病史资料或检查材料(住院病史需加盖医院鲜章);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
办理渠道:按照自愿申请,全市通办原则,参保人可向特病诊断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办理申请。
南川区医保局咨询电话:023-7143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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