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63号)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评分表》(2023年版)要求,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2023年第三季度运行情况开展了检查。现结合市政府办公厅对我区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9月,全区共有基层单位网站62个。其中,区政府部门网站28个,占比45%;乡镇(街道)网站34个,占比55%。全区政府系统目前共有17个政务新媒体。
2023年三季度,市政府办公厅和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62个政府网站进行了全面检查,其中合格59个、占比95%,存在问题3个、占比5%;对17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检查,合格率100%。
总体来看,多数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委、区政务办、三泉镇人民政府完成政府网站专属网页改版,突出显示职能职责和特色资源,方便群众快速查找查看。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单位通过惠民惠农资金专栏规范公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信息,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区司法局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集中规范公开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经市政府办公厅和区政府办公室检查发现,少数单位仍存在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处理不及时的情况,政府网站还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规范、办事指南不准确、值班读网不到位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持续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完善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各岗位职责,加强人员保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和审查程序。
(二)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一是基层政务公开领域。有关区级部门应根据上级部门制定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规范设置栏目、及时发布信息,并加强对乡镇(街道)的指导检查。二是惠民惠农资金专栏。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应持续在惠民惠农资金专栏及时规范发布补贴依据、补贴政策清单、咨询投诉渠道、补贴发放等信息,并对乡镇(街道)公示信息进行指导检查。三是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区政务办、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和34个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建设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其中,乡镇(街道)还应在政务公开专区分领域公示当年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并指导村(居)委会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相关信息。
(三)进一步做好解读回应。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起草部门要做好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相关文字解读、图文解读、音视频解读均应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要求,在文件成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规范完成公开发布,并同步梳理高频问答纳入政策咨询问答库,相应解读要通过政务新媒体推送,扩大知晓面。各政务新媒体开设单位应随时关注群众的在线留言,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全面自查整改,完善工作举措,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通报中指出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到位。对发布的信息,要建立常态化巡查纠错机制,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站标识码:5001190010 ICP备案:渝ICP备11000302号-1 国际联网备案: 渝公网安备500119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