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区委编委常设办事机构,承担区委编委日常工作,为正处级,列区委工作机关序列,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在区委和区委编委的领导下,负责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
(二)单位构成
区委编办机关设内设机构5个,即综合科、机构编制一科、机构编制二科、登记管理科、监督检查科;核定行政编制11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实有行政编制人员9人、机关后勤服务事业人员1人。独立核算机构1个。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297.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7.71万元;收入比2023年增加6.0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6.02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297.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99万元;支出比2023年增加6.0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5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7.5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7.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71万元,比2023年增加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71万元,比2023年减少1.5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00万元,比2023年增加7.55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机构改革顺利实施,主要用于机构改革、机构编制评估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一致;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5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与2023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9.49万元,比2023年减少12.57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十条举措”,公用经费定额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1个项目绩效目标相结合,对所有预算资金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7.7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4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行政运行(科目代码:2013101):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专项业务(科目代码:2013105):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代码: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九)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代码:20805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科目代码:20805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十一)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代码:20899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二)行政单位医疗(科目代码:2101101):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三)住房公积金(科目代码: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潘志生 联系电话:023-71420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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