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南川区纪委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南川区纪委监委在区委和市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
1.区纪委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区监委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单位构成
区纪委、监委机关设内设机构16个;区纪委监委设派驻纪检监察组13个;区监委设派出监察室6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南川区纪检监察信息管理中心。
特别说明:纳入我委统一预算的单位还包括区委巡察办和南川区巡察服务中心,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巡察办为南川区委下设的正处级行政机构,行政编制15名;区委巡察办下设南川区巡察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554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544.96万元;收入比2024年增加229.0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29.03万元。增加原因:一是事业超额绩效奖纳入了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二是增加了“四个一”廉洁文化教育平台运维费用;三是增加了上年转移支付结转资金。
(二)支出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554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543.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9.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20.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1.53万元;支出比2024年增加229.0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2.42万元,增加原因为事业超额绩效奖纳入了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项目支出增加206.61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四个一”廉洁文化教育平台运维费用以及上年转移支付结转资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44.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44.96万元,比2024年增加22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7.70万元,比2024年增加22.4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07.26万元,比2024年增加246.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四个一”廉洁文化教育平台运维费用以及上年转移支付结转资金,主要用于审查调查办案等重点工作。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55.73万元,比2024年减少1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0.4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73万元,比2024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车辆运行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与 2024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33.68万元,比2024年增加1.0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相关运行费用略有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4个项目绩效目标相结合,对所有预算资金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7.2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9辆。2025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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