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办区政府相关会议,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请示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统一管理全区机关事务,履行相关行政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或参与政府系统的重大活动和重大政务接待;负责区政府政务值班和区长公开电话、公开信箱的管理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或重大事件的应急管理及处置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开展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区级部门、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评及专项督查。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上级政府和本级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上级政府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牵头组织、督促政府各部门办理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负责全区外事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处理涉外事务;承担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区金融管理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开展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处置工作,协助加强金融监管,履行相关金融风险处置属地责任,服务金融发展;指导、监督全区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单位构成
区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区政府办公室加挂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内设13个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6年年初预算数142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423.9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收入比2025年增加30.47万元,主要是人员和公用经费拨款减少12.96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增加46.42万元。此外,上年结转2.99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6年年初预算数1426.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121.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90.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1.2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1.66万元。支出预算比2025年增加33.46万元,主要是2026年新增办公云平台支出。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3.98万元,比2025年增加30.47万元,主要是新增办公云平台项目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6.97万元,比2025增加3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7.85万元,比2025年减少12.96万元,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经费转至项目支出使人员经费减少。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92.08万元,比2025增加46.4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云平台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政务调研、重点项目及重要工作等专项督查,区党政机关网站运行维护等重点工作。
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31万元,比2025年减少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2025年减少2.8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缩减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与2025年持平;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210.98万元,比上年增加6.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增加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二)委托业务费。2026年无委托业务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7.9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77.9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9.8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2.0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2026年未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王宇翱 联系方式:023-7142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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