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7月23日在南川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通过
一、全区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2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5.36亿元、上年结转2.49亿元、调入资金11.29亿元、债券转贷收入2.9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0亿元,收入总计77.99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86亿元,完成预算的95.6%。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57亿元、结转下年3.0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4亿元、债券还本支出1.31亿元,支出总计77.99亿元。
与向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数总计不变,但在办理决算中与市财政据实结算后,上解上级支出减少367万元,调入资金增加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369万元。
从收入决算具体情况看,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经济运行面临的下行压力等情况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下同)增长2.5%,增幅比上年降低2.1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13.9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增长7.6%;非税收入9.28亿元,完成预算的101.6%,下降4.2%。
从支出决算具体情况看,本级支出中:教育支出10.35亿元,完成预算的99.5%;科学技术支出6.4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3亿元,完成预算的9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7亿元,完成预算的90.3%;卫生健康支出7.61亿元,完成预算的98.0%;节能环保支出3.51亿元,完成预算的92.5%;债务付息支出1.7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61亿元,完成预算的107.4%,增长18.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00亿元、上年结转3.1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8.90亿元,收入总计43.6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99亿元,完成预算的88.0%,增长41.4%。加上上解支出0.65亿元、调出资金9.36亿元、结转下年3.6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00亿元,支出总计43.68亿元。
与向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总计不变,但在办理决算中与市财政据实结算后,上解上级支出减少41万元,调出资金增加2万元,结转下年增加39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4亿元,完成预算的104.1%。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81亿元,完成预算的99.6%。加上调出资金1.93亿元,支出总计2.74亿元。与向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纳入市级统筹,区本级财政不列报社保基金收支决算。
二、重点事项报告
(一)结转资金使用情况。2018年结转资金5.66亿元,按《预算法》要求全部纳入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17亿元。实际使用5.3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16亿元。结转到2020年0.3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1亿元。
(二)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2019年,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23.49亿元全部纳入年初预算安排。在预算执行中,上级增加转移支付18.86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4.9亿元,主要安排用于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就业补助、困难群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扶贫等重要民生领域;专项转移支付13.96亿元,全部按照指定用途安排使用。全年实际使用转移支付36.86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0.2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6.6亿元。结转到2020年5.49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1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32亿元。
(三)预备费使用情况。2019年年初安排预备费0.6亿元,实际用于卫生应急防控21万元。剩余5979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四)超收收入安排情况。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0.16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超收1.70亿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超收0.11亿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五)政府债务情况。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为67.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2.3亿元,专项债务15.5亿元。政府债务余额67.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2.2亿元,专项债务15.5亿元,债务率为70.8%,处于绿色可控范围。全年向上争取新增债券资金7.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1.6亿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债券资金5.9亿元,用于高铁片区土地收储、大观片区土地整治和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建设。
按照偿债计划,将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纳入预算安排。2019年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4.3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本金1.31亿元,专项债券本金3亿元。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2.0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1.73亿元,专项债券利息0.32亿元。
(六)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巩固历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成果,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19年,全区99个部门预算的1142个项目均编制了绩效目标,并与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对2018年度1242个项目、35.57亿元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对未达到绩效目标的项目,要说明原因并加以整改。选取党委政府关心、人大政协与社会关注、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6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2.34亿元,将扶贫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纳入了重点评价,评价范围由一般公共预算向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了延伸。重点评价全部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促进了绩效评价更加公正、客观、专业。抽取16个部门,每个部门随2018年度决算至少公开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全部向区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向社会公开。
三、“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3622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安排的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2万元,公务接待费12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72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49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858万元,归因于全区各级严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公车接待人数和标准。
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一是2019年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于2020年3月26日在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上作了书面报告。二是由于可用财力有限,区本级暂未设立预算周转金。三是按照《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川区财政体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川府发〔2015〕50号)要求,我区实行收入分成加托底保障的综合财政管理体制,乡镇一级未实行转移支付结算,故未分地区、分项目安排转移支付。
2019年,全区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认真抓好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的落实和执行,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算草案确定的各项任务。
附件:南川区2019年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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