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总工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其主要职能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团结带领广大职工积极投入国家经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建设“四有职工”队伍。
(二)机构设置
区总工会内设3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服务发展部、基层工作部。2个直属事业单位:南川区职工服务中心、南川区群众权益维护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南川区职工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群众权益维护服务中心。
二、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收入总计1,286.12万元,支出总计1,286.1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2.50万元,增长30.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及工资提标、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提标、五险一金提标、以及工会经费分成收入及上级补助收入增加等。
2.收入情况。
2022年度收入合计875.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7.68万元,增长29.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及工资提标、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提标、五险一金提标以及工会经费分成收入及上级补助收入增加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7.64万元,占66%;其他收入297.80万元,占34%。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410.67万元。
3.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支出合计791.6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18.68万元,增长38.2%。其中:基本支出616.28万元,占77.8%;项目支出175.35万元,占22.2%。
4.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94.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82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分成收入及上级补助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7.6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6.19万元,增长30.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及工资提标、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提标、五险一金提标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7.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19万元,增长30.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及工资提标、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提标、五险一金提标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67万元,增长28.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及工资提标、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提标、五险一金提标等。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7.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19万元,增长30.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及工资提标、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提标、五险一金提标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67万元,增长28.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及工资提标、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提标、五险一金提标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18万元,占75.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2万元,降低1.6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33万元,占14.42%,较年初预算增加3.12万元,增长5.5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52万元,占3.77%,较年初预算增加1.22万元,增长8.53%,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医保费用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6.5万元,占6.44%,较年初预算增加1.39万元,增长5.54%,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公积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6.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9.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94万元,增长18.96%,主要原因是维权中心人员增加、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及工资提标、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提标、五险一金提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以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46.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3万元,降低11.1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公车运行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等 。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4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41.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和人次均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度未购置公务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41.4%,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9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4.9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会议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约,办公费用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10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公车运行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0万元,增长23.7%,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楼租赁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77.6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结论为优。绩效评价结果将应用于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详见2022年度决算公开10表、11表。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坚持以职工群众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参与、维护、建设、教育”四大职能作用,以增强工会工作“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和实现工会工作“创新、增效、提质、出彩”为目标,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力争在工会组建、工会示范点打造、工资集体协商、困难职工帮扶、在职职工互助保障、工会工作宣传、炎夏送清凉、职工活动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643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