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南川区金佛山行政执法支队是重庆市南川区金佛山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一)职能职责
1.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重庆市金佛山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办法》及《重庆市风景名胜区项目经营权管理办法》,受区金佛山管理委员会委托,承担金佛山世界自然遗产地、金佛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等执法职能。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重庆市旅游条例》,景区主管部门委托,对金佛山、山王坪、神龙峡、龙岩城等旅游景区及旅游景区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等执法职能。
3.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对金佛山、山王坪、神龙峡、龙岩城等旅游景区,区级及以上建成度假区范围内的强买强卖、胁迫消费、虚假广告、购物欺诈、销售不合格商品、无证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侵占区域内道路、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扬尘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焚烧沥青塑料垃圾、恶臭污染等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等执法职能。
4.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等部门委托,在金佛山、山王坪、神龙峡、龙岩城等旅游景区,区级及以上度假区范围内行使相关的行政检查权等执法职能。
5.对金佛山、山王坪、神龙峡、龙岩城等旅游景区,区级及以上建成度假区范围内的经营企业进行常规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后报相关职能部门查处。
6.负责《风景名胜区条例》、《重庆市金佛山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7.组织开展联合执法。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南川区金佛山行政执法支队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执法四大队共计6个科室。
二、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578.28万元,支出总计578.2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2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新进人员5人(包含新招录人员2人、调动3人),人员经费收支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578.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2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新进人员5人(包含新招录人员2人、调动3人),人员经费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8.2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578.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2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新进人员5人(包含新招录人员2人、调动3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87.11万元,占84.23%;项目支出91.17万元,占15.77%;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8.2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72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新进人员5人,人员经费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8.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2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新进人员5人(包含新招录人员2人、调动3人),人员经费拨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8万元,增长0.71%。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新进人员5人(包含新招录人员2人、调动3人),人员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8.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2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变动,新进人员5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8万元,增长0.7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变动,新进人员5人,人员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2.72万元,占83.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2万元,增长2.5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变动,新进人员5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预算12.02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1.43万元,占10.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2万元,增长25.0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变动,新进人员5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预算12.3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2.05万元,占3.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万元,增长6.8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变动,新进人员5人,卫生健康支出增加预算1.4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2.08万元,占2.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67万元,下降64.21%,主要原因是规范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减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21.6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7.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57万元,增长5.6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变动,新进人员5人,人员经费增加,在编人员基本工资及社保费调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83.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7万元,下降7.0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结构调整,公用经费指标调减。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5万元,下降7.14%,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管理,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4万元,增长39.9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车行驶里程已超33万公里,购置年限已超8年,运行成本逐年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均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均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9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金佛山保护管理、金佛山自然保护地巡护执法、金佛山遗产地保护管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5万元,下降8.46%,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管理,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22万元,增长59.5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车行驶里程已超33万公里,购置年限已超8年,维修费用较高,运行成本逐年增加。
公务接待费1.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和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金佛山保护管理执法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8万元,下降13.0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缩减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1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9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未召开重大会议及无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我单位没有产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7万元,增长401.69%,主要原因是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费用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91.17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员额内编制外人员劳务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40.17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秀;对金佛山综合执法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51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611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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