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南川区人大常委会是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承担着监督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在本区的遵守和执行,讨论决定我区重大事项,依法任免区“一府一委两院”重要干部,对区“一府一委两院”进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等重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设置综合办事机构1个:重庆市南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设置工作委员会3个:重庆市南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重庆市南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重庆市南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设置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4个:重庆市南川区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南川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重庆市南川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南川区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南川区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为正处级。并设有区人大信息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区人大议案建议办理服务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
1.南川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南川区人大信息中心
3.南川区人大议案建议办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收入合计1936.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9.78万元、下降13.41%,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减少,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支出总计1936.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9.78万元、下降13.41 %,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减少,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2.收入情况。
2023年度收入合计1936.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9.78万元,下降13.41 %,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减少,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6.5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支出合计1936.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9.78万元,下降13.41 %,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减少,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其中:基本支出 1592.32万元,占总支出的82.22%;项目支出344.22万元,占总支出的17.78 %。
4.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36.5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4.78万元,下降11.22%。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8人,调出1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6.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4.78万元,下降11.22%。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8人,调出1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7万元,下降0.44%。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住房公积金扣减指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6.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4.78万元,下降11.22%。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8人,调出1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7万元,下降0.44%。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下降。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本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5.45万元,占75.6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17万元,下降3.25%,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8人,调出1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0.02万元,占18.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57万元,增长28.47%,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缴费基数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60.39万元,占3.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5万元,增长3.8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60.67万元,占3.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22万元,下降39.26%,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下降故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2.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9.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1.46万元,下降14.09%,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8人,调出1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公用经费302.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57万元,下降8.3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20%,主要原因是机关对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把关,加强支出管理,规范公务接待、车辆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97万元,下降21.84%,主要原因是机关对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把关,加强支出管理,规范公务接待、车辆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9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调研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2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96万元,增长24.75%,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车车龄较长,维修费用增加及下乡镇指导代表补选另选工作,用车次数增加,故车辆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4.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季会制等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0%,主要原因是机关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93万元,下降68.6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52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4.9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9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55.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9万元,增长9.42%,主要原因是2023年底开展了区十八届代表补选另选工作。本年度培训费支出83.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94万元,增长499.57%,主要原因是今年开展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全区人大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2.8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57万元,下降8.3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下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44.2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绩效目标自评表见公开表10。
2.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7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在90分以上,评价结论为优。2023年我单位按要求积极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过全面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积极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大力推进项目绩效评价,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深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加强培训和宣传等具体措施,使预算管理“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工作落到了实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1434332
主办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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