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主要职能
南川区纪委监委在区委和市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两项职能。
(1)区纪委职责: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区监委职责: 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区纪委、监委机关设内设机构16个,区纪委监委设派驻纪检监察组13个,区监委设派出监察室6个。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1个:南川区纪检监察信息管理中心,区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1个:南川区巡察监督中心,均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947.88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76.47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底清廉家风馆建设项目已完工,2024年减少了该项目支出。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4947.8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76.47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底清廉家风馆建设项目已完工,2024年减少了该项目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47.88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4947.8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76.47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底清廉家风馆建设项目已完工,2024年减少了该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079.85万元,占82.5%;项目支出868.03万元,占17.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947.8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6.47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底清廉家风馆建设项目已完工,2024年减少了该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47.8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76.47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底清廉家风馆建设项目已完工,2024年减少了该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8.05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本年市级指定案件增多,办案费用由地方财政上解,无需部门支付,节省了部分异地留置费用。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47.8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76.47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底清廉家风馆建设项目已完工,2024年减少了该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8.05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市级指定案件增多,办案费用由地方财政上解,无需部门支付,节省了部分异地留置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67.70万元,占8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1.66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支出中减少了家风馆建设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4.93万元,占1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54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上调。
(3)卫生健康支出212.97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6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正常增资导致缴费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12.28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77万元,下降18.1%,主要原因是正常增资导致缴费基数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79.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82.0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8.59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
公用经费797.7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97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2024年实际产生培训费用27.11万元,其中8万元由财政专户中的资金列支,未能体现在预算收入里,导致培训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下降幅度较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6.1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2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从严控制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3.52万元,增长55.2%,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了车辆购置24.98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24.98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应急保障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从严控制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9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了车辆购置项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7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油耗、维修保养、保险及过路过桥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从严控制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9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公务接待费10.4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纪委监委到我单位学习调研纪检监察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3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2024年接待人次略有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109批次105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77元,车均购置费24.98万元,车均维护费2.5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5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33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2024年召开会议频率较2023年略有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9.1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0.54万元,下降35.6%,主要原因是2024年实际发生培训费用27.11万元,其中8万元由财政专户中的资金列支,未能体现在预算内资金里面。本年度差旅费支出103.9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6.07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公务出行。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7.7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97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2024年实际发生培训费用27.1万元,其中8万元由财政专户中的资金列支,未能体现在预算内资金里面。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8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和打印机。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4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868.03万元。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公开10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11表)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868.0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4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均在90分以上(以上含本数),评价结论为优。绩效评价结果将应用于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茜蕊 联系电话:023-71426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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