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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4008682202H/2022-00093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规划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教委
[ 发字文号 ]
南川教工委〔2022〕2号
[ 标  题 ]
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实施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1-29
[ 发布日期 ]
2022-02-15
[ 有 效 性 ]

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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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幼儿园、教管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区教育基金会,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我区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市、区部署要求,我委制定了《重庆市南川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2129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法治

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我区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教政法〔2021〕13号)、《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教工委发〔2021〕5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区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区教育系统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结合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宪法、民法典和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得到深入宣传,全区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内容形式更加丰富,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法治课教师专业教学能力不断提升。社会多方共同参与的法治教育协同机制更加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法治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全区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质量和水平迈上新台阶。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部署,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坚持以人为本。针对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需求,科学设计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途径,分类实施,统筹推进,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坚持服务导向。围绕“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以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提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法治理念为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教育普法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深度推进法治实践,将普法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与日常管理,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员工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教育系统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员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宣传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认真组织好我区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在广大干部师生中牢固树立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法治意识。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重点宣传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引导干部师生学好用好民法典,常态化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

(四)深入学习宣传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推动提升教育系统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五)深入学习宣传其他法律法规。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科学技术普及、优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生态文明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税务、防治家庭暴力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涉外法律法规。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党章、准则和条例等,推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法律宣传有机衔接协调,将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更好地引导全区教育系统党员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重点举措

(一)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各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教师等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多种渠道,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力度。

(二)深入推进日常学法用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将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的年度学习计划,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加大教育系统干部法治培训力度,每年安排3—5个工作日集中开展法治专题培训,五年内,对600余名法治骨干教师、干部开展区级法治专题培训。

(三)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在立德树人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上好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细化完善法治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推广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方式,加大情景模拟、案例教学等方法应用,加强教学行为指导和规范,着力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大学科融入法治教育力度,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法治教育资源,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日常实际,将规则、纪律、秩序、诚信、团结合作、冲突解决等法治内容融入教育教学之中。鼓励利用校本课程加强法治教育。

(四)广泛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区教委将人民检察院“莎姐进校园”、人民法院“小公民课堂”、公安局“民警进校园”、司法局“律师送法”、教育律师团“法治优质课进校园”、关工委“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等普法活动统筹安排,年初排出我区教育系统“法治进校园”活动课程表,各学校要以春秋两季校园普法宣传为载体,按照活动课程表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参与全国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级品牌活动,推动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参与宪法学习,进一步了解宪法基础知识、梳理宪法基本理念。丰富宪法教育形式和载体,鼓励学校利用晨读、班会队会、课外活动等开展宪法教育,在青少年学生成人仪式、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鼓励学校成立“宪法卫士”宣讲团,引导学生在假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学习宪法,参与法治实践。

(五)持续加强法治教育队伍建设。成立我区法治教育名师工作室。加强法治专任教师队伍建设,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配齐法治教育课教师。积极参加国家、市、区线上线下等法治教学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教师进行一次轮训。深入实施教师全员法治培训,每年开展不少于20课时的法治理论知识网络学习培训,将完成法治培训的情况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加强法治课师资培养,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持续开展法治教育优质课竞赛活动,将优秀法治专任教师纳入区级法治教育名师库。鼓励各学校建立健全法治课教学观摩、集体备课等教师研修机制。完善法治副校长聘任管理制度,建立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开展法治副校长培训,建立法治副校长述职、考核机制。加强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培训、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每年对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治培训。

(六)大力拓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资源。大力推进我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进法治教育场馆和法治文化建设进程,充分发挥基地在助推我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实践过程中的重要阵地和载体作用。因地制宜设立具备一定实践性、互动性教学功能的“法治资源教室”,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试点开展网络法治实践教育。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中小学生每年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2课时。建设中小学法治教育资源库、法治教师培训资源库。

(七)切实提升学校依法治理能力水平。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等议事规程,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等制度。独立公、民办法人学校100%聘请法律顾问,全面实现法律顾问参与学校涉法事务工作。

(八)大力实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计划。完善我区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测评指标体系,建立依法治校示范校动态管理机制,以示范带动各学校依法治校、规范办学。指导我区学校争创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模拟法庭、知识竞赛、志愿活动、文艺创作等多种形式,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文化,打造办学特色。加强对国家、重庆市及南川区法律文化历史遗迹文物和代表性人物事迹精神的宣传。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教育引导师生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九)不断完善法治教育协同工作机制。健全协同工作机制,推动学校加强与人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交流沟通和资源共享,共同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为干部师生员工提供更多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加强部门联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防范校园欺凌及性侵害等方面法治教育。配合推进社区和家庭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管理。

四、工作安排

本实施方案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111月至20223月)。各学校根据本方案,研究制定本校“八五”普法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至2025年)。各学校依据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扬,遴选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示范学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在上级部门领导下,区教委具体组织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将普法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各校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加强日常指导和督促,推动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组织保障。各单位要明确牵头负责教育普法工作的机构和个人。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单位年度预算,完善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普法机制。鼓励各学校建立青少年学生普法专项经费。

(三)优化考评机制。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教育督导评估和综合绩效考核等重要范围,依法履职能力是干部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按照我区依法治校等相关教育普法测评标准,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定期通报表扬法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法治宣传教育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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