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汛期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物督函〔2021〕751号)和《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转发关于加强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密切关注,及早部署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准确把握文物安全形势,及时掌握天气情况,提高主动应对能力。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夯实属地政府保护责任,一是与气象、国土等部门保持沟通与联系,随时关注气象和地质灾害预报,及时应对汛期各种灾害。二是对存在洪涝地质灾害隐患和可能遭受洪灾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进行风险评估,增强预警能力,做好应急预案,将防灾减灾措施落到实处。
二、认真排查,全力防灾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组织文物管理使用单位(人),开展拉网式防汛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地处山坡、沟谷、河流地带的文博单位排查,及时消除隐患。针对汛期可能发生的洪涝、地质灾害,制定相应的应急抢险预案,配备好所需装备物资器材。组织所属工作人员进行应急训练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应急抢险排危的能力,确保发生灾情后能将损失降到最低,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对有安全风险的文保单位、遗产点要实施临时监测技术手段,采取遮盖、加固、支顶、围挡、排水、防渗等有效排险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文物开放单位和文物保护工程工地等,要立即停止开放或者停工,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
三、加强值守,及时排险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加强汛期应急值班值守,一线值守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讯畅通,适时监测汛情动态;发生强降雨,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增派值班巡查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抢险排危准备。一旦出现险情,要迅速组织力量,投入抢险救灾,将文物损失降到最低。发生重大险情,应在2小时内报告当地政府和区文化旅游委。
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掌握辖区内文物、博物馆单位受灾受损情况,发生重大险情灾情及时报告区文化旅游委。同时做好文物、博物馆单位受灾情况统计,8月31日前汇总上报我委。联系人:李昆懋,邮箱:474359568@qq.com,联系电话:023-71410190。
附件:南川区2021年汛期文物受灾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南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南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印发
南川区2021年汛期文物受灾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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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人员安全情况 |
文物博物馆单位受灾情况 |
现场应急处置及防护措施情况 |
下阶段上涨水位及提前防范措施 | |||
单位名称 |
级别 |
受损情况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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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各单位将文物受灾情况前后对比照片一并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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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博物馆单位受灾情况统计时,在受损情况栏一并注明受损馆藏文物级别、数量。 3.请将此表报送至邮箱47435956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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