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减救灾委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受西南涡和低空急流影响,预计18日白天到20日夜间,我区将出现今年首场全区性暴雨天气过程。累计雨量100-180毫米,局地可达20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雨量40-60毫米;雷雨时局地伴有6-8级阵性大风。
按照《重庆市南川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气象局、区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会商研判,并报区防减救灾办主任同意,决定于2025年6月17日20时启动全区地质灾害三级应急响应。请区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响应行动,并同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应急准备。按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要求,立即进入战时状态,严格落实工作职责,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加强指挥调度、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做好救援队伍和装备、救灾物资的应急准备。发生灾险情后,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处置,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会商研判。密切关注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变化,及时组织会商研判,准确划分高风险区域,发布预警信息,确保层层“叫应”“叫醒”,尤其高度重视夜间“叫应”,确保到户到人,形成响应闭环。
三、开展巡查排查。严格执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三查”制度,在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基础上,对辖区内可能形成滑坡的各类斜边坡和未经支护的人工切坡,可能形成危岩崩塌的陡崖和孤石,可能形成地面塌陷的采空区和隧道建设影响区域,潜在泥石流沟、切坡建房边坡、“四临”区域居住点等区域进行重点巡查排查,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
四、及时避险转移。严格落实强降雨天气地质灾害避险转移撤离工作制度,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正确研判时紧急撤离,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
附件:1.雨情三级应急响应采取的响应行动
2.雨情四级应急响应采取的响应行动
重庆市南川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雨情三级应急响应采取的响应行动
在雨情四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加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发布;指导预警区内不稳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以及高易发区、高风险区临坡、临崖、临水、临沟等区域可能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避险转移工作;视情派出专家组进驻重点乡镇(街道)指导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指导预警区内高易发区、高风险区存在较大地质灾害风险的野外作业有关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避险转移工作;视情派出工作组赴重点乡镇(街道)开展督导工作。
区水利局:指导预警区内高易发区、高风险区存在较大地质灾害风险的水利等工程建设单位暂停建设作业,并做好野外作业有关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避险转移工作;指导受山洪等灾害威胁人员的避险转移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委:指导预警区内高易发区、高风险区存在较大地质灾害风险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暂停建设作业,做好野外作业有关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避险转移工作。
区文化旅游委:统筹协调旅游景区主管部门督促关闭预警区内地质灾害隐患涉及的旅游景区;视情暂停预警区内山区户外文旅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普通涉山涉水类景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巡查工作。
区交通运输委:指导客运企业做好山区公路安全运营工作,必要时在预警区内采取停运等临时性措施。
区教委:指导预警区内受地质灾害隐患影响的学校视情停课停学。
区民政局:指导预警区内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养老服务机构、福利机构等加强安全防范措施,视情开展人员避险转移工作。
其他部门、有关单位加强对预警信息的关注,指导预警区内高易发区、高风险区存在较大地质灾害风险的野外作业有关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避险转移工作。
属地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加密会商研判;派出包片干部进驻村(社区)指导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派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和地防员加密巡查防控;视情启动熔断机制,采取交通管制、关闭景区等临时性措施;视情前置救援力量和物资,做好抢险救援准备;根据指导实施人员避险转移。
附件2
雨情四级应急响应采取的响应行动
区气象局:严密监测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发布气象预警预报。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区气象局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开展会商研判,实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划定风险区域,提出转移意见;督促有关乡镇(街道)组织“四重”网格员开展巡查排查工作,抽查在岗在位情况;督促专业监测单位及时关注监测平台监测数据变化,加强巡查,提前预警预报;安排驻守地质工程师开展技术指导。
区应急管理局:加强抢险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通知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危化、矿山、工贸等企业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视情派出工作人员赴重点乡镇(街道)开展督导。
区水利局:及时发布山洪预警和安全提示信息;通知预警区内山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督促其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巡查;做好山洪、泥石流灾害协同应急抢险准备。
区住房城乡建委:通知预警区内山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督促其加强对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巡查。
区文化旅游委:通知受地质灾害影响的景区管理单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督促其加强对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巡查。
区交通运输委:通知交通运营部门做好对公路控制区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组织抢险队伍做好险情处置准备工作。
区教委:通知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学校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停止预警区内学校山区研学、实践等户外活动;督促其加强对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巡查。
区民政局:通知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养老服务机构、福利机构等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督促其加强对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巡查。
其他部门、有关单位加强对预警信息的关注,根据职能职责做好地质灾害巡查排查、抢险救援准备等工作。
属地乡镇(街道):通知受地质灾害影响的村(社区)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做好预警区内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巡查排查、监测预警、转移避险等防范应对工作;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主办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站标识码:5001190010 ICP备案:渝ICP备11000302号-1 国际联网备案: 渝公网安备500119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