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6月17日18时,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决定于6月17日18时启动全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根据气象监测,预计未来三天我区前48小时仍有降雨天气,午后多局地对流,累计雨量小到中雨,局地大雨,后24小时阴天到多云天气为主。
经会商研判,按照《南川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决定于6月21日18时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要求继续做好防汛备汛工作,强化值班制度,确保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落实到位,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全力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重庆市南川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5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站标识码:5001190010 ICP备案:渝ICP备11000302号-1 国际联网备案: 渝公网安备500119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