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7月9日11时30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经会商研判,结合《重庆市南川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决定于7月9日11时30分,针对东城街道、三泉镇、南城街道、头渡镇、古花镇、大有镇,升级防汛III级应急响应。根据气象局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我区有分散阵雨,雨量小到中雨,局地大雨,目前形势总体平稳。
经会商研判,按照《南川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决定于7月9日18时终止防汛III级应急响应,继续维持防汛IV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要求继续做好防汛备汛工作,抓好地质灾害、山洪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和道路设施恢复建设等工作,强化值班制度,确保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到位,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全力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重庆市南川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5年7月9日18时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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